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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辽宁省重点实施八大就业工程

时间:2017-06-19

  “十三五”期间辽宁省实施八大就业工程

  到2020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00万人

  到2020年,城镇新增就业200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9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675万人。日前,省政府下发了《辽宁省“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我省重点实施就业岗位开发、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劳动者技能提升、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双创”环境优化、创业带动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促进等八大就业工程。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通过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积极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着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创造更加广阔的就业发展空间。完善终身学习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校企协同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培育大批具有专业技能与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人才,加快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行工学一体、企业新型学徒制、“互联网+”等培训模式,实施政府补贴培训专业指导目录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正面清单发布制度,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

  《规划》提出,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扩大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创新监管手段、引导多方治理、落实降税减负等措施,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进一步清理职业资格、职称评审等事项,创造更加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全面降低创业准入,合理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融资、人工、能源、物流等成本,畅通创业创富通道。鼓励企事业单位提供资金、资源支持职工创新,支持劳动者以知识、技术、管理、技能等创新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实行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政策,全面激发劳动者创业创新热情。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力保障各类重点群体就业稳定。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多方位拓宽就业领域,加大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发岗位力度,全面落实好学费代偿、资金补贴、税费减免等各项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提高毕业生就业见习质量,确保见习补贴发放及时到位。对困难毕业生实施“一对一”精准就业援助,通过市场渠道无法实现就业的予以兜底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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