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车过程中,要是驾驶员或者乘客吸烟将烟头抛出车外,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火灾。近日,在滨海新区龙栖湾大道上就发生了险情,幸亏被巡逻的交警及时发现,才没造成严重后果。当天早上7时32分,滨海新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苍安波和民警王海滨驾车巡逻过程中,发现前方对向行驶的一辆白色轻型货车车厢里冒起白烟,他们不约而同地说:“看,车着火了!”苍安波立刻拉响警报,同时通过扩音器喊道:“白色轻货,你的车着火了,立即停车!”正在行驶的轻货驾驶员听到警报和喊话,感到了不对劲儿,便将车停下来,三个人从驾驶室跳下来。其中两个人打开一侧车厢板,将已经冒烟的货物拽下车,另一人去找灭火器救火。此时,苍安波驾车赶到,二话没说,拿起随车灭火器,熟练地向冒烟点喷过去。在火还没有燃烧起来之前,帮助轻货驾驶员把火灭掉,避免了更大损失发生。原来,轻货驾驶员王某等三人给公司送货,拉了一车泡沫板和纸箱板,其中一人在车内抽烟后,将未熄灭的烟头顺手抛向车外,没想到,烟头被风刮到车厢里,引燃了泡沫板和纸箱板。火情被扑灭后,驾驶员王某对民警说:“今天多亏了你们,要不是你们及时提醒,恐怕我这一车货就全完了。太谢谢你们了!”
民警在了解着火情况后,对吸烟的乘客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诫其以后要是在车内吸烟,一定要将烟头熄灭在车载的烟缸内,千万不能随意抛出窗外。其实,驾驶员都知道,在开车过程中不能向车外随意抛撒物品,这种行为会影响后方车辆驾驶员的视线,对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造成干扰,从而造成交通事故。交警提醒,车辆行驶过程中吸烟隐患大,将未熄灭的烟头抛向车外,极易被风吹回车内,导致火灾,希望驾驶员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