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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寻亲女孩又遭生母抛弃!救助站聘请律师起诉!

时间:2019-10-15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这一首儿歌,曾在过去许许多多个没有妈妈陪伴的日子里,伴随玲玲长大,然而,当她时隔多年,终于重回妈妈怀抱时,却没想,竟再一次被母爱所伤害。

“孩子不要了”

生母将她送到

救助站附近后失联

“孩子找到门卫,说她妈妈不要她了,打车把她带到附近路边,把她撵下车。”今年5月21日,玲玲在被生母接走5个月后,又一次出现在救助站大门口。因事发突然,站内工作人员一头雾水,立即与玲玲生母联系,可对方只简单回复了一句“孩子我不要了,管不了。”便关机、再也联系不上。

据悉,自玲玲被生母接走后,救助站一直在持续关心关注着这对母女的生活状况,曾多次安排工作人员到玲玲所就读的学校看望,尽心尽力为她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学校方面也为玲玲减免了诸多费用,其中包括可以免费在学校食堂吃午餐,玲玲的班主任对玲玲也非常照顾,经常关注、鼓励她,希望她能早日适应全新的学习环境。

大家都没料到,不到半年,当初认女时、说的好好的玲玲生母,竟突然变卦、不愿再继续履行自己身为母亲的责任。

“孩子才十岁,父母就都不要她了,这对孩子幼小的心灵是多么大的伤害。”救助站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事情发生后,他们曾多次尝试通过玲玲生母的亲属与其沟通,告诉她有什么困难,救助站作为政府救助部门,会尽力为她提供帮助,但孩子尚未成年,离不开家人的教育和陪伴,希望她能把玲玲带回。但玲玲生母始终态度坚决。

沟通无果后,市救助站再一次向玲玲伸出援手,一边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寻求解决办法,一边尽量给予她更多关爱,每天安排专人照常接送她上下学、辅导她写作业,在日常起居上,对她进行无微不至的照顾,在心理上给予她安慰和疏导,以降低此事对她的影响和伤害。站内工作人员还多次自费为玲玲购买小礼物,将她视为自家孩子一般疼爱。

然而,玲玲正值学龄,该如何尽快让她得到妥善安置、为她创造一个良好、有保障的成长环境,仍是摆在救助站工作人员面前的当务之急。

救助站真情救助

女孩最终

入读省孤儿学校

记者了解到,当玲玲又一次陷入困境后,市民政局对此高度关注,局长魏宏远多次听取汇报、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方案。

最终,救助站经与市民政局、市民生服务中心、双塔区民政局、省孤儿学校等多方共同努力,简化办事流程,在最短时间内、以最快速度为玲玲办下相关手续,使得玲玲得以在这个9月被顺利安置到省孤儿学校就读。

日前,在市救助站工作人员的陪同护送下,玲玲带着救助站叔叔阿姨为她精心选购的衣物、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等,正式踏入新校园开始全新的生活。

“这个孩子现在所处的年纪,正是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期,希望她能在这里接受良好的教育,树立阳光的心态,长大后用知识改变命运,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市救助管理站站长李春雨说。

他表示,救助站担负着全市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维护受助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受助人员得到及时救助,是每一名站内工作人员的初心和使命。当看到玲玲日后的生活、学习终于有了保障,站内工作人员都倍感欣慰。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在救助困境儿童的这条道路上,救助站将继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竭尽全力为困境儿童提供生活帮助、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多元化服务,为他们撑起一片爱的天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记者获悉,目前,救助站已聘请律师对玲玲父母拒不履行监护人职责进行起诉。 (记者 钱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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