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祸 飞来鱼钩扎伤小伙食指
事情发生在9月28日,地点在傅家庄海滨。当天,小徐的女友从外地来连找他玩,两人来到了海边赶海。
就在情侣俩玩得高兴时,小徐突然发现,距离自己约三五米远的位置,一名钓鱼者正在甩竿。他连忙喊上女朋友,“快点走,甩鱼钩了!”话还没说完,小徐就感觉左手食指传来了剧烈的疼痛。
仔细一瞧,鱼钩已经扎进了食指。经观察,创口很深,但没有伤到骨头,鱼钩上还有鱼饵。钓鱼者发现后,过来查看伤情。经紧急处置,鱼钩被拔了出来,并用干净的清水冲洗了伤口。徐先生说,经口头协商,由自己先到医院进行治疗,相关费用由钓鱼者负责赔偿。
协商 双方就赔偿未能达成一致
事发后,小徐和女友来到了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二院,打了破伤风针。各种费用加在一起,将近400元钱。处理完毕后,小徐给钓鱼者打了电话,要求他支付这笔费用。不过,钓鱼者表示,他只愿意支付200元钱。此后,再打电话,钓鱼者的手机已经关机了。小徐说,在海边赶海,平白无故地“挨了一鱼钩”,手指受伤了不说,还憋了一肚子气。
10月8日,记者联系到了涉事钓鱼者。他表示,如果徐先生愿意接受200元的赔偿,马上就可以取走,再多的费用就不能支付了。
“钓鱼甩竿伤到人,确实有责任,应该向他道歉。但是,看到别人甩竿,赶海的人也应该躲着点。”言下之意,他认为徐先生也有责任。
对此,徐先生表示并不认同,“风景区属于公共场所,在密集人流区域甩出鱼钩,是不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曾有男子脸部被鱼钩划伤
2015年6月,在东港海边,一名市民被钓鱼者甩出的鱼钩划伤了脸。当时,这名市民从钓鱼者的身后经过,而钓鱼者没有注意到他。鱼钩锋利异常,划伤面部后,伤口流了血。最后,市民报了警,钓鱼者进行了赔偿。在东港海边木栈道一带,有醒目的禁止垂钓标志牌。
在本市,呼吁文明垂钓的声音时有出现。悠闲垂钓可以陶冶情操,本身也是一道风景,但忽略了安全因素,不仅会给他人带来困扰,也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2016年8月,一名钓鱼爱好者在转换钓鱼地点时,不小心将举起的鱼竿碰到了高压电线,结果当场被高压电击中。经急救,这名32岁的年轻人还是离开了人世。此前,在海之韵公园附近,一名老人在垂钓时不慎摔下10米高的山崖,身体多处骨折摔成重伤。
游客不能把公众场所当成自家小院
在石槽、傅家庄、东港等沿海区域,时常能见到聚在一起钓鱼的海钓爱好者。此前,在星海湾跨海大桥的下层,也曾聚集了不少人钓鱼,多次被有关部门劝诫、驱离乃至因为违法停车被处罚。市民吴先生说,国庆期间他到海边游玩时,遇到了一名钓鱼者在甩竿,他赶紧躲到了远处。钓鱼者不断地调整着甩竿姿势,足足用了三四十秒钟,才把鱼钩抛进海里。在此期间,吴先生只能在原地等待。他发现,钓鱼者在甩竿时,压根就没有顾及其他游客的感受,也并未保持安全距离,“这毕竟是公共场所,总不能当成自家小院吧?”
对此,市民周先生则表示,钓鱼者甩竿时,能听到破空的声音,一旦铅坠砸到人或是鱼钩扎到人,往往会造成受伤的后果。周先生说,以海滨木栈道为例,它本是健身步道,从设计理念和功能上都没有考虑钓鱼的因素。在木栈道上钓鱼,势必会给他人带来不便。不过,也有市民并不反对海钓,“大连是一座海洋城市,钓鱼是海洋文化的一部分。”近几年,不少市民及政协提案在呼吁,希望在市区开放更多的垂钓区域,既能让垂钓爱好者有个去处,又能多一处美丽的风景。
律师:致人受伤后果严重或担刑责
对此,辽宁宏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刘万昕认为,钓鱼甩竿致人受伤的案例并不鲜见,去年6月,在湖南湘潭,一名45岁的女子被甩出的鱼钩钩住了右眼眼球,造成了不小的伤害。刘万昕认为,钓鱼者甩出的鱼钩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进行相应的赔偿;若后果严重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的,则可能因涉嫌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死亡而承担刑事责任。
刘万昕说,作为城市的公民,每个人都应遵守公序良俗,经常换位思考,不要给他人带来不便。同时,从解决问题的角度来看,堵不如疏,要理解钓鱼爱好者的实际需求,开放更多的钓鱼区域并有效管理,才能破解“人钓混行”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