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骑行“拉风”,也为在朋友举办活动时给车队“开道”,抚顺男子佟某将自己的摩托车外观喷涂成警用制式摩托车的样子,还买来警用警报器和警用灯具安装在车上……
9月22日,佟某骑着这辆摩托车行驶中迎面遇见两名交警,他身上的便装一下露了馅。调查发现,佟某的摩托车已经2年未检车,且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
昨日,抚顺交警表示已依法对佟某处以罚款4520元、记3分、扣留机动车、收缴警用灯具和警用警报器的处罚,而且已向属地派出所报警,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9月22日上午10点多,我们两位民警在辖区内巡逻。”昨日下午,顺城交警大队河东中队中队长庞旭表示,两名交警骑摩托车沿着丰城街自南向北行驶,遇到了一名“看上去别扭”的男子。
这名男子骑着一辆“警用摩托车”自北向南行驶,身上却穿着便装,十分可疑。“我们是不会这么着装的,两名民警当场就要求他停车配合调查。”庞旭说,民警立即向中队汇报,请求支援。
民警李庚、孙翔赶到现场,调查发现这名男子并不是民警,骑乘的摩托车也不是警用制式摩托车,而是自行将摩托车喷涂改色,还非法安装了警用警报器和警用灯具。
“调查发现佟某骑乘的摩托车已经2年未检车,并且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庞旭说,这辆摩托车在佟某个人名下,改装是为“拉风”,“佟某在现场说,车上非法安装的警用警报器和警用灯具是在抚顺一家车行买的……有时候朋友举办活动,自己会骑着这辆摩托车去给车队开道。”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顺城交警大队对驾驶人佟某处以罚款4520元、记3分、扣留机动车、收缴警用灯具和警报器的处罚,顺城交警大队已向属地派出所报警,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抚顺交警提示:只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等车辆允许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私人不可擅自安装,请广大驾驶人不要非法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