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日起,全市1.7万余辆出租车开始陆续调整计价器,新价格起车收费为9元。
记者在沈阳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此次调整,出租车起步价由8元/3公里调整为9元/3公里,里程运价由1元/550米调整为1元/500米。夜间时段(晚22:00-次日6:00)和夏季开启空调,起步价为10元/3公里,里程运价为1元/455米;如果乘客要求不开空调,则不得执行开空调时运价。
关于出租汽车计时收费,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当时速低于12公里时,按运距计价不变,与计时收费并计。平峰时段累计每3分钟收费1元;高峰时段(早7:00-9:00,晚4:30-6:30),累计每2分钟收费1元。
关于设立燃气附加费方面,以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4.4元/立方米为基期价格,附加费收取启动系数为1.1元/立方米。当市场价格达到5.5元/立方米(含)以上并持续30天时(下同),由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经市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共同确认后印发通知,收取燃气附加费1元;达到6.6元/立方米(含)以上时,收取燃气附加费2元;以此类推。
从11月1日开始,出租车开始计价器调整,预计全市出租汽车计价器将于15天内调整完毕。计价器调整后的出租车,可按照新价格收费,尚未调表的车辆仍按旧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