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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一银行信职员用高利贷“倒贷” 50万贷款利滚利成千万漏洞

时间:2019-11-02

银行信贷员因客户到期还不上50万贷款,在和客户商量后打算先去借高利贷把银行贷款还上,然后再从银行贷款还高利贷的这种“倒贷”方式“渡过难关”,却没想到在借了高利贷之后,并没有如意从银行再贷出款来,于是信贷员开始了“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不断到各处借贷,以弥补资金漏洞,甚至还伙同他人伪造贷款人身份和相关材料。

最终在“利滚利”之下,最初的50万变为高达千万缺口后,该信贷员逃逸后被抓获。目前,法院终审判定该信贷员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倒贷”始于客户还不上的50万

徐欣是一名“80后”,原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城支行微贷业务部信贷员。2015年,客户张山在她所在的银行办理的贷款50万元到期,却无力偿还,本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的徐欣却在此时走上了岔路——她和张山商量后达成了一个计划:先出去借高利贷偿还贷款,之后再从银行贷款偿还高利贷(俗称“倒贷”)。

于是徐欣帮张山做担保,从某公司借了53万元,借期期限为10天,实际只拿到50万元,那3万元是利息,直接被该公司扣下了。徐欣拿这50万元还上了张山欠银行的贷款,两人本来刚刚松了一口气,却不知道事情的走向即将偏离他们的预计。

“利滚利”+“拆东墙补西墙”她经手金额超7000万

本来这次还贷后,按照计划张山再从银行贷款,就可以把这笔应急的高利贷还上了,可是这次申请贷款却失败了,而作为担保人的徐欣为了偿还这笔高利贷借款,自2015年5月至2016年6月间,她开始以自己银行信贷员的身份做担保,虚构贷款人在银行贷款到期需要“倒贷”的事实,伪造贷款人身份证、抵押物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还雇来了十余人冒充贷款人签名,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四处借款,不断将所获钱款用于偿还前次所欠高利贷及利息。

就这样,在经过一系列演变之后,再加上胆子越来越大的徐欣还在不断帮除张山之外的人“倒贷”,欠款数额越来越大,经司法鉴定所鉴定,徐欣在2015年12月8日至2016年6月24日期间,总共收到李某等五人资金76755990元,转回李某等五人资金67002400元,尚欠李某等五人资金合计9753590元。

信贷员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

眼看着资金数额已经超出了自己的控制范围,徐欣慌了,她咨询过律师得知自己触犯了法律,有可能会能判20到30年有期徒刑之后,徐欣彻底害怕了,她选择了逃跑,但没过多久就东窗事发被警方抓获,徐欣只好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辽宁省凤城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徐欣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处被告人徐欣犯诈骗罪,处以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但徐欣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经过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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