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车在高速路上行驶,雨天路滑不减速导致车辆撞到隔离设施,车上四名乘客被甩出车外,造成2人死亡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男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雨天路滑未减速肇事致2死多人伤
32岁的关某是鞍山人,2018年6月10日9时49分许,关某驾驶一辆宝骏客车,搭载韩某、佟某等六人,沿鹤大高速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庄河市大郑镇路段时,因雨天路面湿滑未减速行驶,致车辆发生侧滑,一下子撞到了道路中央隔离设施,之后车体发生旋转,将车内乘员韩某、佟某等四人甩出车外,造成韩某、 佟某当场死亡,宋某等四人不同程度受伤。
肇事后,关某拨打110报警,积极抢救伤者并于现场等候处理。经司法鉴定:韩某符合在行进中因事故被甩出车外,撞击障碍物,致头皮裂伤,颅骨洞状骨折、硬脑膜破裂,严重脑挫裂伤致死;佟某系颅脑损伤,合并脊柱多发断裂、脊髓断裂、多脏器破裂死亡,根本死亡原因为车辆事故。孙某等四人分别构成重伤、轻伤、轻微伤不等。
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四年有期徒刑
经大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高三大队调查认定,关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2018年8月21日,关某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30日被逮捕。庄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以犯交通肇事罪对关某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关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违章驾驶机动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多人受伤,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事故发生后被告人主动报警,积极抢救伤者,并在现场等候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已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庄河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关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