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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交警在33条街路整治电动车违法骑行

时间:2019-11-09

33条重点示范街路、25处重要示范交通路口,从即日起,沈阳公安交警在这些街路和路口,整治无牌电动车上路行驶以及电动自行车乱行、乱闯、乱抢等问题,全面规范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重点示范街路包括太原街、中街、五爱街等;重要示范交通路口有南京街北二马路、青年大街北站路、北陵大街昆山路等。

电动自行车所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似乎都是“很小”的事情,可是正是这些小违法,却引发了很多本该避免的交通事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损害。

此次重点整治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包括:无牌、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的;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违停的。

今日上午11时,沈阳公安交警沈河大队民警在青年大街沿线整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在青年大街文体路岗,一辆电动车上坐着两名高大的年轻小伙,民警上前进行处理,此电动车上了牌照,但民警警告骑行者注意:电动车自行车不能载人,容易发生事故,“你们两个人体重大,转弯时容易侧翻,太危险了,那个人别坐后面了,换乘公交车吧。”

沈阳公安交警总结10条电动自行车常见的交通违法及危害:

(一)驾驶超标电动车。按规定,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一些电动车设计的最高时速远远超过这个标准,一旦遇到紧急情况,很难刹住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二)随意变线。在行驶过程中,驾驶者随心所欲变道,不观察路面情况,不顾后面或周边行驶的车辆和行人。

(三)闯红灯。事故发生率极高,由闯红灯引起的非机动车事故非常普遍。

(四)逆行。很多骑车人经常逆向行驶,增加了安全隐患。

(五)走机动车道。非机动车违规驶入机动车道,与机动车争道,安全隐患极大。

(六)“二人共乘”。非机动车载人后紧急制动距离加长,整体重心提升,转弯时易发生倾倒。

(七)停车越线。有的人骑着电动车边走边闯红灯,甚至将车停在路口中间等红灯,严重阻碍了正常行驶的机动车。

(八)乱停乱放。在非停放地点停放非机动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

(九)载货超规。电动自行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超出这个标准易引发事故。

(十)边骑电动车边接打电话。骑车以手持方式接打电话容易分散注意力,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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