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出把车挪到不影响别的车辆通行的地方,对方说啥也不同意,结果就在那堵着别人,挺尴尬的……”车主关先生说,11日中午,他和另一位车主“联手”将惠宾街与林丰路交汇路口堵了一个多小时。
当时,关先生沿惠宾街自东向西行驶,经过路口时打算左转进入林丰路,由于车辆特别多,所以车与车跟得都特别近。左转过程中,行驶在他前方的轿车突然急刹车,尽管已经采取了措施,他的车还是撞到了前车尾部。下车查看后发现,两车的损伤都很轻微。
关先生的车和前车横在路口,几乎占据了整个路口南侧的行车道。考虑到别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他向对方提出将车挪到附近路边停放,等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前来。“我都说了我车上有行车记录仪,而且我认自己全责,对方那个大姐说啥也不同意。”对方不同意他的提议,因此两车只能停在原地,“来来往往的车辆都给堵住了,只有一个车道能通行。有过往的司机也建议我们挪一下,前车那位大姐就是不干。没辙,只好堵着,最多的时候堵了几十辆车……”
随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赶到,认定关先生负有事故全部责任,前车自行维修后由关先生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此时,两车才离开现场,路口的交通秩序得以恢复。关先生说,堵在路口等待处理的那一个多小时,心情是最复杂的……
记者咨询了市交警支队:眼下私家车越来越多,道路上轻微事故时有发生。两车损伤都不大、双方车主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拍照取证或保存好行车记录仪内容后,挪动车辆到安全位置自行协商处理。尤其是在交通高峰时段、主街主路,事故双方达成一致后,可以挪动车辆,尽量将轻微事故对道路交通秩序的影响降到最低,且不影响保险理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