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12日获悉,为解决企业融资转贷环节中存在的“资金筹集难、成本高”问题,沈阳市出台的应急转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出,由沈阳市政府设立“应急转贷资金”,规模为3亿元。
应急转贷资金是指对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贷款即将到期而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提供保障其按期还贷、续贷的短期资金。沈阳市的应急转贷资金设立规模为3亿元,采取滚动支持、逐步到位的原则增加资金规模。应急转贷资金使用对象为诚信经营且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取得金融机构续贷款授信且贷款即将到期而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
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应急转贷资金收费按照不高于每天0.8‰计算,使用周期一般为3至5个工作日。沈阳市设立应急转贷资金专用账户,实行封闭管理,只有合作银行同意为企业续贷且出具书面意见后,才能使用该资金为企业转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