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张警官帮忙,还不知道要多久才能落上户口。”8月2日,家住沈阳市皇姑区的刘阿姨到北部经济区派出所,为户口在外地的儿媳办理迁移手续。办理过程中发现,她儿媳结婚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与户口簿上的不一致,按规定不能直接办理落户。
听到这样的答复,刘阿姨有些激动,“时间来不及啊,我儿媳妇怀孕了,要到社区医院做检查。”户籍民警张萌萌一边劝她别着急,一边赶紧打电话与外省对方户籍地派出所联系,核实无误并请示同意后,当日为她办好了落户手续。
“这让我说什么好。我以为办不下来了,刚才是我态度不好。”办好手续的刘阿姨回嗔作喜,感谢民警帮了她大忙。
近年来,沈阳市公安局多措并举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对于百姓而言,最直接的感受就是办事比以前方便了。“在以前落个户、办证明都要往返派出所几次,手续带全了也未必能当天办完,像我这样信息有误当天还能办完的,放在以前根本不可能。”刘阿姨告诉记者。
2016年以来,沈阳市公安局出台了服务民生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便民利民惠民百项承诺与公安机关服务窗口单位365天无休服务举措,要求各窗口单位在做好轮值轮休的基础上,实行“5+2”“8+1”的工作模式,并承诺审批事项实行“一窗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此外,要求每一位民警主动提升服务认识,在接待群众时面带微笑、文明礼貌,以热情的态度让每一位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满意而归。
“现在每个户籍窗口前都有‘满意度评价器’,群众的满意就是对我工作最大的认可。”张萌萌说,为了方便群众少跑腿,民警还制作了“小纸条”,按照办理业务的不同分类,详细标明了各项业务需要携带的手续。遇见年龄大的群众,还会再详细告诉他们一遍,并为其留下咨询电话,忘记了随时可以打电话询问。如果家中有行动不便的老人或病人,民警还会上门为群众办理相关业务。
“窗口部门服务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公安机关的形象与声誉。今年沈阳市公安局针对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对窗口单位进行优化。截至目前,沈阳各公安窗口累计为群众办理出入境、户籍业务18万余件,群众满意率达到100%。”沈阳市公安局营商办综合组的马强告诉记者。
北部经济区派出所的窗口工作,是我省完善公安窗口服务的一个缩影。2013年以来,我省公安机关不断提高窗口单位服务效能,相继出台了“首问负责”“错时休息”“延时受理业务”等十多项便民服务举措,还在交通、消防、治安、户政、出入境等方面开通“绿色通道”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百姓需要。同时,公安机关畅通“网上公安机关”“社区警务举报电话”“12389涉警举报投诉”等渠道,对群众提出的意见24小时内反馈结果,反馈率达到100%。
□本报记者王景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