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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20条政策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时间:2017-08-11

  本报讯 记者孔爱群报道 8月10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多措并举助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近日出台,在营造高效便利的准入环境、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打造宽松和谐的成长环境三方面,20条具体扶持政策和措施促进小微企业总量发展,支持小微企业参与竞争,助力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小微企业总量70.3万户,占全省企业总量的93.3%;注册资本(金)4.5万亿元,占企业注册资本(金)总量的66.5%。其中,私营企业63.9万户,占小微企业总量的91.0%。小微企业2016年度年报数据显示,我省小微企业从业人员总量达到403.4万人,作为生力军,小微企业正在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为促进小微企业总量发展,《意见》明确了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推动从“企业跑腿”到“信息跑路”,缩短小微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简化住所登记手续,释放创业场地资源,降低初创期小微企业生产要素成本; 加快推进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简易注销改革,畅通小微企业退出渠道,提升“全流程登记便利化”服务水平。

  为支持小微企业参与竞争,《意见》 提出实行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异常名录、“双告知、一承诺”“双随机、一公开”等新型市场监管制度,推动落实小微企业主体责任,引导小微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加强企业信用建设,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轻小微企业负担,减少权力寻租; 对设立不超过一年的小微企业不开展抽查,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降低初创期小微企业经营制度性成本。

  为助力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意见》 确定深化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应用,推动建立全省科技型小微企业名录库,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开通“创业孵化基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特色小微企业”三大展示平台;建立完善创业指导、创业跟踪、创业帮扶服务体系;推动实施“个转企”工程与省级特色乡镇建设有机结合,实现小微企业整体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创新活力进一步增强,对活跃经济、稳定就业的作用进一步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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