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大连一个经营水产业务的纳税人因税收违法上了“黑名单”后,受到联合惩戒,无法上市融资,银行贷款亮起了红灯,产品质量也受到质量监督部门更为严厉的管控,企业负责人对税收违法行为追悔莫及。
类似的惩戒行为还发生在一家服务公司身上,这家公司因开具假发票,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多次参与服务项目竞标都被排除在外,企业业务大幅缩水。
自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以来,大连市国地税已将60余个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最近大连市对税收违法当事人在原有惩戒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加码,参与联合惩戒的成员单位由原来的20个增加至32个,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水务局、旅游局、林业局、妇联等12家单位和部门成为联合惩戒新成员单位,惩戒领域更广、惩戒密度更大。同时联合惩戒措施扩围,纳入备忘录的联合惩戒措施由原来的18项增加至28项,惩戒措施更密集、更有力。新增的联合惩戒措施包括,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依法限制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等。
大连市国地税有关负责人表示,联合惩戒本身不是目的,通过联合惩戒的手段构建守信遵从的税收环境,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维护良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秩序,才是建设信用大连的努力方向。对偷税、逃避追缴欠税违法案件当事人能积极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税务机关将及时将其从“黑名单”中撤出,体现税收执法行为的“刚柔并济”,为失信企业提供信用修复的途径。
□周玉龙/本报记者/王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