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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超速驾驶撞死行人 省钱没投保赔48万

时间:2017-04-12

  沈阳康平县居民大刘养了几辆车做运输生意,雇佣司机王师傅开重型货车,为了省点开销,大刘只投保了机动车交强险。

  “咔——”2016年9月的一天,随着一声紧急的刹车声,大刘在这种侥幸的平静中被惊醒了,车出事了 ……

  王师傅超速驾驶,再加上货车具有安全隐患,在行驶中将路边行人刮撞,行人当场死亡,车辆部分损坏。

  随后,王师傅被公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依法提起公诉。被害人家属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王师傅和车主大刘以及保险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69万余元,并申请诉讼保全。

  康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将大刘名下的3辆机动车予以查封。大刘投保的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赔偿限额为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但由于没有第三者责任险,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将由大刘自己承担,大刘也悔不当初,面对几十万赔偿,大刘更是后悔不已。

  法庭上,在主审法官葛秋平的主持下,这件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调解终于有了进展,双方达成一致,大刘当庭一次性给付被害人家属48万元赔偿款,并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大刘的车辆也被解除查封。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处王师傅犯交通肇事罪,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第三方责任险是指由于被保险人疏忽过失而给第三者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保险公司对第三者财产进行赔偿或对第三者人身伤害进行给付的一种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是强制性保险,对维护社会安定,弥补第三者的损失,减轻被保险人的负担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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