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记者从省海洋与渔业厅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海洋与渔业厅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窗口针对权责审批事项深化创新实践,积极推行政务审批“四个当日”举措,在程序上减少了审批时间,促使审批提速、便民增效服务再上新台阶。
对行政相对人网上申请材料,当日审查并反馈意见。工作人员实时关注网上申请,对申请表单、附件材料立即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当日通知行政相对人尽快提供纸质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当日一次性告知行政相对人需要修改、完善的内容。
对行政相对人申报的纸质材料,当日受理并流转审查。经办公窗口核对,纸质材料齐全并与网上申请一致的,当日出具受理告知书并流转审查;对申报材料符合容缺受理条件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承诺补正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当日容缺受理并进入流转审查环节。
对已办结的审批事项,当日通知行政相对人并发放证照。窗口工作人员第一时间电话通知行政相对人,核对申请人姓名、地址、事项名称等信息,告知办理结果,当日发放证照。
对审批事项业务咨询,当日答复或提供指导意见。窗口工作人员认真记录行政相对人咨询的主要业务内容,对明确的咨询事项,依法依规立即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