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印发贯彻落实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改造沈阳至丹东吉林普通铁路 重组一批交通能源等领域国企
“十三五”期间,将加快建设北京至沈阳等高铁;规划建设沈阳至通化高铁;实施沈阳至丹东、沈阳至吉林等既有普通铁路的改造;推进沈阳等机场扩建。
近日,沈阳市政府印发相关分工方案,以落实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提出加快建设北京至沈阳等高速铁路,规划建设东北地区东部高速铁路,逐步完善东北地区高速铁路骨架。
积极有序推进辽中南城际铁路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城市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强化省区间干线公路互联互通,升级改造拥堵路段,提升道路技术等级。有序推进枢纽机场和干线机场的改建、扩建和迁建,在条件适宜地区新建一批支线机场。鼓励航空公司完善东北地区航线网络。加快建设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全面提升沈阳等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扩大辐射范围。
建立固定污染源企业排放许可制
在环境保护方面,方案指出,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实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把治理雾霾放在突出位置,逐渐消除重污染天气。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确保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优化区域燃煤热源布局,积极改造燃煤锅炉,提高燃煤标准,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清洁供热等工程,支持开展电能替代供暖试点。开展石化及化工企业、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严格控制扬尘,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探索建立防治空气污染跨省区协调机制,提升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能力。
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推进实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建立土壤治理与修复技术体系。
全面启动并深入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
全面启动并深入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允许国有企业划出部分股权转让收益、地方政府出让部分国企股权,专项解决厂办大集体和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等历史遗留问题。争取中央财政继续对厂办大集体改革实施“奖补结合”,奖励和补助资金统筹用于支付改革成本。
鼓励厂办大集体企业通过合资、合作、出售等多种方式,改制为产权清晰、面向市场、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全面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主要目标任务。
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共建技术研究院
在创新创业方面,围绕装备制造等特色优势产业,鼓励企业自建或与科研院所共建技术研究院、共性技术研发中心、装备性能分析中心等新型创新平台。
以产教融合、双元培养为主攻方向,建立学校和企业双元育人制度。积极推进沈阳市等首批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改革试点城市开展试点工作。
在交通能源等领域重组一批国企
在国企改革方面,方案指出,在交通、能源、装备制造等重点基础设施及传统制造业领域重组整合一批国有企业,加快推动国有资本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在煤炭、钢铁等产能过剩领域建立健全优胜劣汰市场机制,有序退出过剩产能,妥善安置富余人员。
鼓励地方国有企业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形成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建立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机制,落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主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的相关政策。
中心城区工业企业须改造、迁建或关停
城区老工业区将进行搬迁改造。以老城区、老厂区、棚户区、城中村等为重点,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对位于中心城区的工业企业视情况分别实施就地改造、异地迁建或依法关停。
同时,高度重视工业遗产的历史文化价值,处理好城市建设与工业遗产保护的关系,建立工业遗产保护开发利用机制。选择一批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成效显著的老工业城市,创建搬迁改造示范区,总结产业转型升级、城市更新改造、人才支撑发展、工业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经验模式,为产业衰退地区振兴发展提供借鉴。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
建设东北地区统一的信用信息征集目录,通过全国和地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所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统一归集和共享。
在优化政府服务方面,要研究出台优化东北地区营商环境、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专门措施。推进东北地区各级政府事权和责任法定化,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加强部门间业务协同,完善绩效管理,优化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服务项目的办事流程和服务标准。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