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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通缉令”正行骗被警方当场抓获

时间:2017-09-30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吕洋报道 近日,沈阳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查控中心在工作中发现一起正在实施的电信诈骗警情,随即迅速启动打击防范电信诈骗应急工作机制,并对受害人及时进行劝阻,成功拦截并阻止了这起案件的发生。

  当日接到警情后,查控中心迅速开展工作,并在较短的时间内查到受害人系付某(女,71岁)。查控中心迅速拨打付某电话,并询问其是否接到疑似诈骗电话。

  受害人称,确实接到一个自称“北京市检察院”的电话,对方称她“涉嫌洗钱犯罪”,随后一个自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人拿着一份“通缉令”找到她,要求她一起去银行进行“资金清查”。

  查控中心了解情况后,迅速开展紧急措施。在取得受害人信任后,查控中心一边伪装成受害人亲戚,通过电话与受害人闲聊,以迷惑嫌疑人,防止嫌疑人将受害人带离家中,造成财产损失。

  同时,查控中心迅速协调属地派出所前往受害人家中,将正在行骗的犯罪嫌疑人姜某(女,52岁)当场抓获。

  经审讯,姜某交代,自己事前也被该犯罪团伙诈骗了20余万元,之后受到蛊惑,便带着一份假的“通缉令”到付某家中实施诈骗。

  目前,犯罪嫌疑人姜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示

  谨记“三不一及时”

  对付电信诈骗

  不轻信: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要及时挂掉电话,不给不法分子进一步布设圈套的机会。公检法等部门在办案中绝不会通过电话或短信事先通知涉案信息。

  不透露: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如有疑问可拨打110求助咨询,或向亲戚、朋友、同事核实。

  不转账:学习了解银行卡常识,保证自己银行卡内资金安全,决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在进行网上银行操作过程中,要在确保电脑、手机无病毒的情况下进行,要定期更新杀毒软件。

  及时报案:万一上当受骗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可直接拨打110,并提供骗子的账号和联系电话等详细情况,以便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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