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党的十九大代表、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吴凤杰
“作为党员,我有沉甸甸的政治责任;作为检察官,我要维护公平正义。为辽宁振兴发展营造和谐的法治环境,是我努力工作的方向。”10月5日,党的十九大代表、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吴凤杰对记者说。
1996年底,吴凤杰考进了丹东市人民检察院,还没干上三个月,她就被泼了“一盆冷水”。有一次,她在公诉处和同事们讨论一起准备抗诉的诈骗案,吴凤杰表达意见的话还没说完,同事们不约而同地投来异样的目光,似乎在说:太外行了!
吴凤杰下决心补课。当时,她爱人下岗摆摊卖水果,每天早出晚归;儿子上幼儿园,需要她接送;婆婆隔三差五打针吃药,需要她照顾。她白天工作,下班后还要照顾孩子和老人,忙完后才能看书,常常一熬就是凌晨一两点。功夫不负有心人,两年半后,她通过自考取得了法律本科毕业证、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学位。
“一名合格的公诉人,知识全面还不够,更需要有娴熟的应变技巧和高超的临场思辨能力。”为了磨练自己,吴凤杰主动“抢活”办案,逐渐成了“业务通”。在公诉处10年,她先后主办、协办各类复杂疑难案件260余件,无一错案。
2005年11月,院里受理某银行分理处特大挪用储户存款一案。该案案值达1700余万元,犯罪持续时间长,书证庞杂,但当月25日前就要提起公诉。为此,吴凤杰提前介入,与侦查人员同步看卷宗、提出问题、制作审查报告。当案件移送到她手里时,距离提起公诉仅剩3天,4名犯罪嫌疑人又分别羁押在东港、凤城和丹东市的看守所,她穿梭三地马不停蹄,提审、修改审查报告、提交起诉书。最终,这起丹东市有史以来案值最大的自侦案件提起公诉,创造了全地区自侦案件提起公诉的最快纪录。
2007年,吴凤杰任侦查监督处副处长。不久,她主办了某银行上亿元的贷款诈骗案、某信用社千万元违法发放贷款案、某公司4000余万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这3起特大案件,卷宗加起来近200万字。为及时移送起诉,她常常忙得顾不上吃饭,最终提出十多份极有价值的意见书,引导侦查机关取证,确保案件顺利进入诉讼程序。
任侦查监督处处长5年来,吴凤杰复核全处办理刑事案件1039件、710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份,沟通预警案件500余件,批捕准确率和有罪判决率均为100%。
清清白白做人,扎扎实实做事,认认真真执法。当了20年的检察官,吴凤杰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政法英模等荣誉30余项。
□本报记者/蔡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