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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沈开展现场督察

时间:2017-12-04

  11月30日,辽宁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在沈阳开展现场督察,先后实地调研了大东区辉山明渠和小北关街联合路路口多家饭店等点位的环境整改情况。

  11月27日,辽宁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沈阳市工作动员会在沈阳召开,重点围绕三个方面进行省级环保督察,其中包括督察各地区党委、政府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包括反馈意见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信访投诉问题的解决情况。大东区辉山明渠黑臭水体环境污染和小北关街联合路路口多家饭店油烟问题均是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沈阳市的案件。

  30日上午,省第一环保督察组成员首先来到位于东贸路附近的辉山明渠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听取了相关负责人的汇报,并现场调研辉山明渠环境整治情况。据了解,在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后,大东区委、区政府全面动员,按照市政府要求,从今年6月18日开始开展“迅雷行动”,至6月25日,历时7天6夜、157个小时,提前21天完成了辉山明渠(二标段)征收拆违工作任务。目前,该标段截污管道已铺设完成,取得显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将进行两岸绿化、护坡等工程建设。

  随后,省第一环保督察组成员来到小北关街联合路路口,查看多家饭店油烟整改情况。据介绍,多家饭店都已完成整改,均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车,并设立了独立烟道高空排放设备。

  据了解,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辽宁以来,共分35批向沈阳市交办案件1590件,重点案件155件。沈阳市对此高度重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积极行动,立接立办,边督边改。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1590个信访案件中,已经彻底解决1463件,解决率92.01%,其中:重点案件155件,已解决125件,解决率80.65%。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群众投诉案件整改工作,沈阳市健全机制,成立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沈阳市工作协调组,开展案件办理工作;对原有生态环保110诉求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建立了手机APP举报功能,创新整合了全市政府环境保护服务咨询系统,通过创新改革,建立了长期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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