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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今年开展营商环境六大专项整治行动

时间:2018-02-27

沈阳今年开展营商环境六大专项整治行动

今年,沈阳市提出营商环境排名再提高10名的目标,将继续在政务服务窗口质量、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垄断性服务行业、政府和企业失信、中介机构服务、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六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日前,沈阳市政府公布了今年六大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在政府失信整治方面,将摸清2017年底前政府类投资项目不及时结算、长期拖欠企业工程款基本情况,2018年确保完成政府拖欠工程款40%的目标、力争完成60%,2019年完成全部清理偿还工作。

窗口整治聚焦七大问题

严查窗口人员空岗、玩手机推行代办制

今年,政务窗口服务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主要聚焦七个方面的问题,包括:审批环节多、办事繁琐、办结时限较长;个别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效率不高;个别政务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和运行模式不够规范;窗口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素质待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不畅;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了解政策难、准备材料难、表单填写难;政策解释不清、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群众诉求渠道不畅。

沈阳市将重点针对部分申请人由于对审批程序不了解、对申报材料和技术标准不熟悉等情况造成的材料准备不齐全的问题,推行代办工作机制。安排专人指导、帮助,及时解决审批疑难问题,对申请人申办的审批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全程无偿代办服务。全面推行延时错时服务、限时办结、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

此外,将重点检查窗口人员“空岗、串岗、未统一着装,玩手机、电脑登录与工作无关网站,工作纪律涣散、责任心不强、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定期通报,督办整改,及时复检。

方案指出,针对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了解政策难、准备材料难、表单填写难的问题,要推进需求侧改革,让企业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梳理转化政务服务事项,形成《政务服务事项需求侧索引化办事指南》。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理由需公示

未造成危害的轻微违法可不处罚

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指出,今年沈阳市将修改和废止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政府规章。修改《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提报《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沈阳市政府债务管理办法>等14部政府规章的决定》。完成《沈阳市碳排放交易管理办法》《沈阳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建设规定》等政府规章草案提报工作。

年度行政检查计划中涉企检查对象不超过企业主体名库录的20%,力争控制在1000家以内。

同时,行政执法部门要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先例、说明理由等制度,并在本部门网站公开。行政执法部门要厘清违法行为轻微情节和违法行为从轻或减轻情节及责任,并纳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企业及时纠正轻微违法行为且没在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重点整治政策不接地气、含金量不高

起草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

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专项整治行动主要解决六个方面的问题,包括:政策调研不充分,政策制定“离地三尺”、不切合实际,“含金量”不高;政策内容笼统、可操作性不强,政策兑现条件繁琐苛刻,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缺失;政策公开渠道利用不充分、形式不灵活,政策宣传解读指导不及时、不深入、不精准;政策执行不规范、不透明,随意性和自由裁量过大,补贴资金拨付周期过长、地方配套不到位,减税政策执行偏左偏严;实施效果评估落实不到位、第三方评估缺位及评估结果运用不充分、监管缺位;政策清理不及时、退出机制不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未建立等。

实施方案要求,政策起草部门要坚持眼睛向下、脚步向下,通过召开企业和市民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方面的需求和意见,形成专题调研报告。

在政策出台前,要履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集体决策、合法性合规性审查等内部审查论证程序。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列席政府和部门会议制度。探索建立政策调研论证常态化工作机制。

起草部门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政策问答、专家解读等方式宣讲政策、解疑释惑、引导预期。

严查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

今年完成政府偿还拖欠工程款40%的目标

去年,沈阳各地区共偿还拖欠工程款和拆迁款问题33.2亿元,推进解决政府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案件61件,解决政府招商承诺、签订合同不兑现、净地不净等问题92个。

今年,沈阳市还将继续开展政府和企业失信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治政府类投资项目不及时结算、长期拖欠工程款问题。摸清2017年底前政府类投资项目不及时结算、长期拖欠企业工程款基本情况,并通过开展专项清理行动,促进各地区和相关部门加快政府拖欠工程款清理偿还工作,2018年确保完成政府拖欠工程款40%的目标、力争完成60%,2019年完成全部清理偿还工作。

沈阳市严禁实施未经充分论证、未落实建设资金的项目,严厉查处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从源头上防止发生新的欠款。

同时,沈阳市将梳理排查政府招商政策承诺及已签订合同不兑现问题清单,督促相关地区严格兑现依法向社会及行政相对人作出的政策承诺,依法履行在招商引资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切实规范招商引资合同管理,防止发生新的违约行为。

对“净地不净”项目中存在的征收及原土地、房产手续注销等工作,将分门别类进行有效处置。建立完善企业失信“黑名单”制度,在用地选址、用地申请、土地竞买、贷款发放上严格限制,实行部门联动管理。力争2018年将105个“净地不净”问题全部解决到位。

在企业失信方面,梳理2017年全市各级政府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问题,完善沈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合奖惩功能,对规定期限内仍未解决问题的失信主体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今年新增中介专项整治行动

现有或已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得转为中介服务

与去年相比,经过调研,沈阳将启动两项新的专项整治行动,一个是中介机构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另一个是开展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专项整治行动。

审批中介机构服务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治中介服务事项较多、中介机构服务能力不强、中介市场不够开放、对中介机构监管不到位、行业准入门槛高等问题。

2016年,沈阳市政府确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涉及22个部门、169项审批事项,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

沈阳市将全面清理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部门规章按照行政许可法有关行政许可条件要求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审批部门一律不得设定中介服务。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转为中介服务。严禁将一项中介服务拆分为多个环节。对清理规范后保留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未纳入清单的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继续开展垄断服务行业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新小区配套不全、旧小区维修不及时

去年,沈阳市进行了垄断性服务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推动降费工作,为企业节约成本3亿多元。

今年,沈阳市还将继续重点整治服务标准、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和法定条件不向社会公开、不及时更新等问题;服务态度不好、办事程序繁琐、办理时限长等问题;新建小区基础配套不完善、老旧小区维修不及时等问题。

在引入竞争机制方面,今年沈阳市将重点整治利用垄断地位或以本行业特殊性为借口,垄断配套工程建设,限制和排斥竞争;在配套工程实施、验收和交接过程中设置不合理条件、增加收费或拖延工期等问题。

在价格方面,重点整治不执行政府定价、擅自设立或分解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重复或扩大范围收费,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收费不公示、不履行告知义务等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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