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本溪司机请注意!这些交通违法将被电子警察摄录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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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本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我市部分道路增设电子警察,现将新增我市部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如下:
新增部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1新增区间测速电子警察系统
本桓公路16.6公里至23.5公里处路段(香梅中学至欢喜岭工作站上行3.6公里处)双向区间限速80公里/小时
2新增单点测速抓拍系统
304线151公里+900米公里处(交警高速二大队)双向单点限速60公里/小时
304线167公里+900米与304线167公里+300米处(南芬三高中)双向单点限速40公里/小时
沈环线辽阳方向108.3公里与沈环线本溪方向107.4公里处(本辽界检查站)双向单点限速60公里/小时
304线222公里+350米与304线221公里+100米处(产业大道新岭坡)双向单点限速60公里/小时
304线226公里+500米处本溪方向(产业大道上石村)单点限速60公里/小时
环山路192师师部门前单点限速60公里/小时
文化路加油站高速本溪南口方向150米处双向单点限速60公里/小时
3新增占用公交车道抓拍系统
解放路全线占用公交专用道抓拍
峪明路全线占用公交专用道抓拍
4新增违法停车抓拍系统
曙光路与解放北二路交汇社保局路口(永丰市场路口)违停抓拍
提示:
上述电子警察将于2018年3月1日起,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摄录处罚。
市民驾车出行,应注意按照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时速或道路上设置的“限速标志”、“前方测速区”、“违停抓拍”等交通安全设施行驶,以免发生交通违法,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
处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通过视频解读,我们得知,任何教你躲避电子警察的“秘籍”都是不存在的,最有效、最安全的方法就是守法驾驶,文明行车,避免因交通违法给他人带去通行上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