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时当着老母亲的面谈到赡养的问题,多年积怨让年过半百的亲兄弟动起了手,打得头破血流,最终兄弟俩都因犯故意伤害罪获刑。
2016年9月末,哥哥在老母亲家时碰到了从外地赶回来的弟弟,随后两兄弟一起在老母亲家吃晚饭,这本应该是一家团聚的欢乐时光,但饭桌上俩人却因为照顾母亲的问题发生了口角。争论中弟弟想离开,哥哥拽着不让他走,结果俩人从口角升级到对骂,随后因对母亲的赡养问题竟然动起手厮打在一起。老母亲回忆说,“就看见他们哥俩先吵吵起来,后来就互相对打,拉也没拉开。”
厮打的过程中,哥俩的拳头都挥向了对方的头部,哥哥还随手拿起了饭桌上的盘子砸在了弟弟的脸上,直到俩人脸上都见血了,才被家人拉开并报了警。后经法医鉴定,哥哥头部受伤为人体重伤二级,弟弟面部受伤为人体轻伤二级。
近日,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甲(哥哥)与被告人刘某乙(弟弟)因母亲赡养问题产生矛盾并相互厮打,刘某乙致刘某甲重伤,刘某甲致刘某乙轻伤,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弟弟拨打了报警电话,并在公安机关讯问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应认定为投案自首,可以减轻处罚。哥哥在公安机关讯问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应认定为坦白,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两被告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互相谅解,并且案件系因家庭纠纷引发的,二被告人均系初犯、偶犯,可以酌情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乙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刘某甲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民事赔偿部分,二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互相谅解了对方的行为由刘某乙赔偿给刘某甲各项经济损失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