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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企业每招一名大学生可获1000元用工补贴

时间:2018-03-30

沈阳企业每招一名大学生可获1000元用工补贴

沈阳市企业每招收一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享受1000元的一次性用工补助,各类高中等学校毕业5年内未进入孵化基地、首次在沈自主创业并租赁场地的毕业生可申请补贴,每年6000元。

日前,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沈阳市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实施细则》和《沈阳市大中专学生创业场地补贴实施细则》,对两项补贴都给出了明确的规定。

企业每招一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

政府补贴千元

“用工补助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沈阳市各类企业录用应届(毕业一年以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政府给予的一次性用工补助。补贴标准为1000元。

企业新招收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满一年后,用人单位需持营业执照及复印件、税务登记副本及复印件和《沈阳市企业申请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用工补助花名册》向所在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并接受核查;审批通过后,将新招收高校毕业生信息通过网络管理软件系统向所在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经过有关部门复核后,区、县(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将补助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

学生毕业5年内未入孵化基地

可申请创业场地补贴

“创业场地补贴实施细则”规定,各类高中等学校毕业5年内未进入孵化基地(园区)、首次在沈自主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租赁场地的毕业生(含出国、出境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校生可享受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符合条件的大中专学生每年可领取6000元的创业场地补贴(其中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按每年1万元给予补贴),补贴期限2年。符合条件的大中专学生到经营场地所在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并填写《大中专学生创业场地补贴申请表》。

企业招收毕业生见习

最高按最低工资标准100%发补贴

对于毕业生见习,沈阳市也有明确规定,普通高校毕业二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见习期满留用率50%以下(含50%)的,由沈阳市财政按企业每见习一人给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补贴;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企业,由沈阳市财政按企业每见习一人给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00%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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