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沈阳市民报团参加本地一日游,竟在一国家A级旅游景区见到“人妖”走秀表演,只见“人妖”衣着暴露动作轻佻,市民怒批演出内容低俗。
这名“泰国”人妖并非来自泰国,竟是河北唐山的农民!
日前,沈阳市文化执法总队(以下简称市总队)对沈阳一饭店现人妖表演一事展开调查查,并于今日向腾讯大辽网独家披露案件进展情况。
目前,执法人员暂扣6台演出音像,并拟对饭店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涉事场所系国家A级旅游景区
已停止演出活动并进行整改
昨日上午,市总队直属三大队和大东区大队执法人员赶到北湖渔村进行调查核实。经现场检查和调查询问得知,北湖渔村为集餐饮、娱乐、垂钓为一体的农家乐休闲娱乐场所,于2015年被沈阳市旅游局批准为国家A级旅游景区。执法人员称,北湖渔村自2017年10月份开始承接沈阳周边地区旅游团体,并增设表演活动。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北湖渔村虽持有营业执照,但未办理营业性演出场所备案证明,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也没到当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目前因涉嫌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已被责令停止演出活动并进行整改。
演出者并非泰国“人妖”
实为河北来沈务工人员
据执法人员介绍,网上所报道的“人妖”表演者侯某系河北人,于2017年来沈投奔姐姐,平日以“反串”表演谋生,并非泰国人妖。北湖渔村经营者王某通过社交软件联系到该表演者,邀其前来进行“反串”表演。双方约定,每次支付侯某演出劳务费300元。从2017年10月份至今,共计表演10场。演出内容以唱歌为主,并附带与观众合影收取30元至50元不等的费用。
据侯某交待,在与观众拍照和互动时,各别观众有摸其胸部等挑逗行为。调查询问中,北湖渔村负责人王某承认擅自举办演出且有涉嫌低俗表演的行为。
暂扣北湖渔村6台演出音响
拟对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昨日下午,执法人员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场开具了执法文书并对6台演出音响设备予以暂扣。当事人均表示将积极配合文化执法部门消除不良影响,并接受执法部门行政处罚。
娱乐经营场所繁多
案件调查取证困难
市总队负责人介绍称,执法部门日常巡查中涵盖面非常广,除演艺、游艺娱乐、网吧等经营场所外,图书、音像等制品也是监管重点。随着夏季到来,一些广场和公园也被列为执法监管范围。
目前监管难点主要集中在调查取证难,在对演出市场进行查处时,由于一些演出团体通常是临时拼凑的“草台班”,本身缺少一种规范的约束,加之如今交通的便利等,能使他们达到来去自由的条件,一旦出现问题,他们在第一时间就能逃之夭夭。
为此执法人员将加大巡查力度,并对曾有违法记录被列为“黑名单”的商家进行巡检,以此消除违法演出行为,营造良好演出环境。
相关案例
1、2016年,沈阳某音乐串吧内出现低俗表演行为,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责令相关人员停止表演行为。执法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后,给予该音乐串吧行政处罚。
2、2017年10月,沈阳某酒吧举办营业性演出,因未办理营业性演出批准文件,执法人员到达后进行现场检查,并拍照取证,最终给予该酒吧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