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记者从抚顺县森林公安局了解到,4月20日东洲区碾盘乡龙凤沟村山火案件历时41小时案件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张某现已被刑事拘留。
当日,抚顺县森林公安在接到火灾报警后,由局长徐柏森亲自带领城郊、五龙两个派出所和县巡警大队干警,立即对燃烧未尽的火场进行现场勘查。通过对火场山形地貌、风向及山火燃烧的火场迹地分析对比,排除自燃起火和人为故意纵火的可能,确定此次火情应是人为过失用火引起的山火。
根据案发时间,推测肇事嫌疑人应在附近村屯居住,重点是救兵镇马和村和马鲜村,在基本确定起火点后,又把侦查重点缩小到起火点周边地块的承包户上,对所有地块进行排查。4月20日晚21时许,参战10余名民警走访了马和村和马鲜村附近近百户居民,对起火点中心的地块逐一确认登记,入户核人,通过对群众反映情况的汇总,收集到救兵镇马鲜村村民张某、明某等四人起火时段在起火点附近经过,有重大嫌疑。
通过进一步走访将其中一嫌疑人排除。当民警来到马鲜村张某家中调查走访时,张某却拿出了下午去市内办事的往返车票,期间张某说话闪烁其词,避重就轻。面对嫌疑度上升的张某,民警一方面对其实施强大的政策攻心,对其他重点三人在20日下午的行为轨迹进行分段落实确认,同时调取了火场起火点附近所有居民和商铺家的视频监控录像,对同时段有时间出现在火场的村民进行旁证走访。
22日凌晨,马鲜村村民张某交代了犯罪事实。4月20日下午14时许,他到自己承包地干活途中,随手扔掉未熄灭的香烟,引起山火。山火发生后,张某为了躲避公安机关调查,故意坐小客车到市内办事,造成其发生火灾时不在村里的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