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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两种权力”一律下放到县级

时间:2017-04-10

  沈阳“两种权力”一律下放到县级

  全市将建立市、区县(市)、街道(乡镇)逐级权力下放机制,将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

  4月4日,记者从沈阳市编委办获悉,沈阳市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有“两种权力”一律下放到县级:凡是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事项,一律下放区县(市)管理;凡是法律法规、国务院及省政府文件规定由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的审批事项,一律交给县级。

  为树立和坚持“就近办、马上办”的便民服务理念,建立市、区县(市)、街道(乡镇)逐级权力下放机制,将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缩小政府服务半径,加快形成社区(村)便民服务模式。沈阳市编委办、沈阳市民政局等部门制定工作方案,重点负责推进权力下放。

  按照部署,沈阳市一方面组织市直部门向各区县(市)放权,另一方面,组织指导各区县(市)向街道(乡镇)放权。并坚持每周调度,每月督导,全力抓好落实。

  沈阳市编委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对标先进,沈阳市目前已将厦门市街道便民服务事项目录印发各区县(市)编委办,要求全面对照梳理,对于厦门市目录中有的事项,将全面复制;对于厦门市目录中没有,沈阳市正在实施的事项,将继续保留;对于群众有需求的新的服务事项,将及时纳入目录。同时,密切跟踪厦门市的最新做法,动态对标,及时跟进,使厦门市放权方面的最新经验在沈阳尽快落地生根。

  据了解,沈阳市已经全面梳理厦门市街道便民服务事项目录中的92项内容,凡是涉及市直部门的权力,只要法律法规允许,将一律下放各区县(市)实施。为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放权工作取得实效,沈阳市将针对6个城区、4个郊区、3个县(市)的不同特点,分别选取1个具有代表性的区县作为放权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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