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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支持下乡人员创业 若失败致贫可获救助

时间:2017-04-21

  去哪创业?看好农业农村相关项目的创业者将在辽宁获得实打实的政策支持。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的相关实施意见》,明确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如果愿意到农村创业创新,将在市场准入、金融财政、用电用地、社会保障方面获得较为完善的政策支持。

  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养老融合

  意见明确,鼓励返乡下乡人员通过承包、租赁、入股、合作等方式,创办领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发展农村电商平台,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开展网上创业。

  在产业发展方面,辽宁提出重点发展规模种养业、设施农业、特色农业、林下经济、水产业等优质高效绿色农业;加快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农业废弃物利用等产业;大力发展农村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

  鼓励与集体经济共建物流设施

  市场准入门槛降低了!意见提出,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制条件,对住所(经营场所)设在产业园区、创业园区的实行住所(经营场所)报备制,免予提交场地使用证明。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

  大学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人员、青年、妇女等人员创业的财政支持政策,要向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延伸覆盖,把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开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所需贷款纳入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扶持范围。

  在土地供应方面,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用地政策;鼓励返乡下乡人员以入股、合作、租赁等形式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创业创新;鼓励返乡下乡人员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建农业仓储物流等设施。

  对符合《辽宁省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项目目录》,在产地对产品直接进行初加工的工业项目,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级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返乡下乡人员发展农业、林木培育和种植、畜牧业、渔业生产、农业排灌用电以及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均执行农业生产电价。

  通过财政补贴、政府购买服务、落实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创业创新。

  下乡创业失败将给与社会救助

  辽宁还在社会保障方面为返乡下乡人员解除后顾之忧。意见提出,可在创业地按相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地方要将其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按规定将其子女纳入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对返乡下乡创业创新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给予一定社会保险补贴。

  对返乡下乡人员初始创业失败后生活困难的,按规定给予社会救助。持有居住证的返乡下乡人员子女可在创业地接受义务教育,依相关规定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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