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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院、高校……这里有近500个工作岗位等着你

时间:2018-05-24

夏天快到了,跟气温一同升高的还有一波一波的招聘热!

政府、法院、高校、公安……这里有近500个工作岗位等着你!

赶紧忙乎起来吧,有些工作岗位今天就截止报名啦!

招聘单位

辽宁大学

辽宁科技学院

沈阳浑南区人民法院

沈阳市浑南区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大连理工大学开发区校区管理委员会

大连理工大学开发区校区外语教育中心

本溪满族自治县县级公立医院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阜新太平公安分局

辽宁大学招急需紧缺人才158人

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报名方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gov.cn)和辽宁大学公开招聘网站(gkzp.lnu.edu.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具体工作安排为每月中旬进行考核,月末对岗位计划予以核销。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辽宁大学公开招聘网站(gkzp.lnu.edu.cn)进行报名。

招聘岗位

辽宁科技学院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55人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gov.cn)和我单位官方网站(http://www.lnist.edu.cn “人力资源”中“人才引进”栏目)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3日至12月31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将简历发到学校邮箱:lkyrcyj@163.com,邮件主题必须注明:所学专业+岗位名称+学历+姓名+毕业时间。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四)考核

考核由试讲和面试组成,主要考核应聘者讲课技能、科研潜在能力、岗位专项技能、工作实绩等。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我单位网站(http://www.lnist.edu.cn “人力资源”中“人才引进”栏目)公布。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1.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3.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4.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24-45861036

纪律监督电话:024-45861118

沈阳浑南区人民法院招审判辅助人员30人

招聘岗位及要求

法官助理10名。主要职责为受法官指派,协助法官从事庭前证据交换、调解、送达、保全,评估、鉴定、起草法律文书等审判辅助性工作。要求学历为高中起点的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高中起点的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具有较好的法学理论功底,文字录入速度每分钟50字以上,准确率90%以上。

书记员10名。主要职责为协助法官从事庭审记录、询问记录、文书送达及诉讼卷宗的立卷、整理、归档等审判事务性辅助工作。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文字录入速度每分钟100字以上,准确率90%以上。

司法警察辅警10名。主要职责为协助司法警察开展安检、安保、值庭等庭审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执行人员从事执行案件的询问记录、送达等执行辅助性工作,协助法官从事审判事务性辅助工作。要求男性,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文字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准确率90%以上。

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8日—5月3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浑南区人民法院东门一楼办事大厅(浑南区金辉街10号)。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自行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征信报告、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相关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明细)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发放准考证。考生只能从三个岗位中选择一个进行报考。

本次考试所有信息在“浑南区人民法院门户网” (http://syhnfy.chinacourt.org/)公告栏目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栏目中信息的更新。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的,责任自负。

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工资标准为29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

沈阳市浑南区招聘政府雇员及交警辅警74人

为加强我区各街道经济、征收、交通等各项事务的发展,浑南区政府决定面向社会为区财政局、征收中心、审计局等部门公开招聘政府雇员34名、交警辅警40名,本次招聘人员不占编制,辅警人员没有警籍,没有行政执法权限。

招聘条件

政府雇员要求学历为高中起点的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交警辅警要求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行和道德修养,为人正派,作风扎实,无违法记录。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具体岗位职能及要求

工资待遇

政府雇员按照《浑南区雇员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制,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辅警人员工资为29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

招聘程序

1、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报考雇员岗位的统一参加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报考交警辅警岗位统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后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按岗位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在浑南人才网公布。若各岗位报名人数不够开考比例(报名人数应大于或等于入围面试人员总人数),以实际报名人数的一半作为最后录取人员的总数。

2、考试内容:

政府雇员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交警辅警岗位:体能测试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

4、录取办法:笔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5、体检

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6、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浑南人才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7、政审、签合同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将予解聘。

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6日—5月24日(周六、周日休息)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浑南新区人才中心(浑南区银卡东路8号,五三派出所斜对面)浑南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3、报考政府雇员岗位: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附件3自行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发放准考证。报名前考生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网上无法查询学籍学历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考生,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所出具的纸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详见:http://www.chsi.com.cn/xlrz/201202/20120228/284945923.html)、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流程请见:http://renzheng.cscse.edu.cn)

报考交警辅警岗位: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附件3自行打印)、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另:有关招聘事宜适时在浑南区人才网上发布(www.hnhr.com.cn)。

报名咨询电话:23910898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招司法辅助人员45名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5.具备岗位需要的学历、学位要求;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驾驶员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7.熟悉计算机操作;

8.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9.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或能力特别突出的,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招聘岗位

(一)法官助理

岗位职责:协助法官从事送达、保全、鉴定、调查取证、庭前调解、协助执行等工作。部分工作与书记员有交叉。岗位经常加班、夜间送达、协助强制执行,有一定危险性,建议男性报考。

岗位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法学类专业优先。

招聘人数:30名。

(二)书记员

岗位职责:负责庭前准备、庭审记录、文书校对、案卷归档等工作。部分工作与法官助理有交叉。

岗位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法院工作经验者优先。速录专业的在校学生也可报考,如果被录取,待毕业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人数:6名。

备注:打字速度需在160字/分钟、正确率90%以上,需提供学校或其他机构开具的证明。

(三)司法辅警

岗位职责:协助司法警察开展安检、安保、值庭等工作。

岗位条件:大专以上学历;双侧裸眼视力不得低于5.0;身高175cm以上。退伍军人、体育特长生优先。

招聘人数:5名(限男性)。

备注:司法辅警岗位需通过体能测试。

(四)驾驶员

岗位职责:协助完成文书送达、调查取证、执行等相关出车任务,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岗位条件:大专以上学历;掌握交通法规,驾驶技术娴熟,熟悉沈阳市内及周边交通环境,取得C1及以上驾驶证,B1以上优先,驾龄三年以上且无责任交通事故。

招聘人数:4名(限男性)。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从电子邮箱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邮箱地址hpfypsb@163.com,密码hpfy123456),将填写好的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和学历学位证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syhpfyzzc@163.com。所有司法辅助岗位均实行定向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18日—2018年5月27日。

(二)资格审查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收到报名表后,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即时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等待通知,现场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考生同时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1.资格复审、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东区立案大厅二楼(新华路2号,原金秋宾馆)。

2.资格复审时所需携带材料:

(1)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份(纸质版请考生以电子形式填写后用A4纸双面打印并亲笔签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证明打字速度的材料的原件(报考书记员的提供,原件法院留存);退伍士兵证及其他与岗位相关的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司法警察的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驾驶员的提供);

(5)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相关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原件;

(6)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8)本人同版一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背景色为白色)。

以上材料无特别说明外,原件核对后予以退回,复印件由和平区法院留存。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权重40%、面试权重60%,计算加权总成绩。所有报考人通用一套笔试和面试题。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按权重计算总成绩。笔试采用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从事合同制司法辅助岗位应具备的政治、业务素质。笔试考试范围为:十九大报告、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以及相应的司法解释、法庭规则、行政能力测验类题目等。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按岗位类别,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不高于1:2比例的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按权重计算总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仅限司法辅警)

(1)司法辅警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及标准为:

10米×4折返跑≤13.2秒

1000米跑≤4分35秒

(2)体能测试为通过性测试。通过的进入笔试、面试环节。

(四)考察。根据总成绩排序,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考试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人员,提交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党组研究讨论,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根据党组研究结果,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试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员并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5个工作日。

(七)递补。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的、公示发现问题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工资待遇

工资根据工作业绩、专业能力、工作年限等,实行三级九档差异化工资,平均工资标准为23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逐步提升到平均工资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单位按有关规定为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注意事项

招聘程序中所有环节的相关通知信息均通过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syhpfy.chinacourt.org/)予以公布(原则上不会另行电话通知,但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请各位考生及时留意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如因考生自身原因错过相关环节致丧失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工作由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冯蜜83213158;张薇83213279。

大连理工大学开发区校区管理委员会人员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并依据《大连理工大学人员补充暂行办法(修订)》中的相关规定,大连理工大学开发区校区管理委员会现面向校内外招聘机关管理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

应聘条件

(1)机关管理人员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高校机关管理工作,具有责任感、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2、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原则上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管理软件;

5、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以及较高的综合素质,工作任劳任怨,踏实肯干;

6、身心健康,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2)实验技术人员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高校实验技术工作,具有责任感、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2、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4、以“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标准要求自己,成为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共产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

5、软件工程类、电子类相关专业;

6、身心健康,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招聘岗位

1、招聘岗位汇总表。

2、本次招聘的所有人员,由大连理工大学开发区校区管理委员会自主聘用,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 大连理工大学开发区校区管理委员会对录用人员的工作每年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按合同条款解除聘用关系。

报名方式

1、简历投递到:ssdut@dlut.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岗位名称+ 姓名”);

2、简历投递要求:填写附件《基本情况汇总表》并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合并到一份word文档中(证明材料包含从本科起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技能证书等),格式为2003版Word。文档以 “姓名_岗位名称_毕业院校”命名;

3、简历投递截止时间:2018年5月30日(星期三)17:00

4、谢绝重复投递,如重复投递则取消应聘资格。

大连理工大学开发区校区外语教育中心招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并依据《大连理工大学人员补充暂行办法(修订)》中的相关规定,大连理工大学开发区校区管理委员会现面向校内外招聘大学英语教学教师一名。

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高校教学科研工作,具有责任感、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

2、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各学历阶段均就读于国内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研院所;

3、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4、以“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标准要求自己,成为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共产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

5、外国语言学、外国文学专业;

6、身心健康,体检结果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招聘岗位

1、本次招聘的人员,由大连理工大学开发区校区管理委员会自主聘用,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大连理工大学开发区校区管理委员会对录用人员的工作每年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按合同条款解除聘用关系。

报名方式

1、简历投递到:ssdut@dlut.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岗位名称+ 姓名”);

2、简历投递要求:填写附件《基本情况汇总表》并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合并到一份word文档中(证明材料包含从本科起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技能证书等),格式为2003版Word。文档以“姓名_岗位名称_毕业院校”命名;

3、简历投递截止时间:2018年5月25日(星期五)17:00

4、谢绝重复投递,如重复投递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溪满族自治县县级公立医院招82人

根据本溪满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合同制用工管理规定(试行)》(本县卫发 〔 2017 〕 143号)和《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的报告》(本县卫发 〔 2018 〕 24号)的文件规定,经县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2名合同制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原则上需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1983年5月21日(含)至2000年5月2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的年龄要求详见《2018年本溪满族自治县县级公立医院合同制人员招聘计划表》;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学历、学位、各类执业资格、技术等级、户籍和工作经历截止计算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应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曾被开除公职的,现役军人,现在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专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中专学历报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将于5月21日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http://www.bx.gov.cn/)发布公告。招聘公告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内容、报名及考试时间等须向考生告知的内容。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即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登记表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尚未毕业无法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考生身份证、学生证、院系的专业证明。以上所需证件均为原件。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设定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3、报名人数未达到1:2开考比例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现场改报其他未被取消的招考岗位。

4、考生从报名至考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应时时关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随时查询相关信息。

5、报名时间:2018年5月24日—6月2日16:00前。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双休日不休息。

6、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设4处。

1)第一报名点(负责报考本溪县第一人民医院的考生):

本溪县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1号楼4楼)。

报名联系电话:024——46827547。

2)第二报名点(负责报考本溪县中医院的考生):

本溪县中医院人事科(后楼3楼)。

报名联系电话:024—46835614。

3)第三报名点(负责报考本溪县第二人民医院的考生):

本溪县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门诊楼3楼)。

报名联系电话:024—46166788。

4)第四报名点(负责报考本溪县第三人民医院的考生):

本溪县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综合楼5楼)。

报名联系电话:024——46153111。

7、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到现场填写《本溪满族自治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用于报名,一份自己保存),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同底版)。

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和准考证号:考生于2018年6月4日——6月5日到各自报考单位的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时一并告知。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临床医疗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测验,包括生理学、解剖学、诊断学,全部为客观题,满分100分;

执业护士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测验,包括护理学等,全部为客观题,满分100分;

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题,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县级公立医院各自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本单位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通过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予以公布,考生随时查询。

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不够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公布。

3、面试规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以进行递补。

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采用面试加考核的方式招聘,可以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体检和考核

1、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3)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列为体检对象,若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笔试,以再次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列入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各县级公立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递补的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人选、时间、要求等将在面试后一周内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用。

3、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合格的,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合同制人员的考生,办理合同制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1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有关要求

1、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2、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请考生认真查阅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计划表等。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审判辅助人员22人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者优先录用),并符合具体岗位相关要求;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六)自愿从事法院审判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招聘岗位

司法辅助人员22人,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文字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准确率不低于90%,男身高170厘米(含)以上,女身高160厘米(含)以上。

报名事项

(一)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3-29日(26、27休息)9:00-11:00,14:00-16:3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市法院安检大厅2526392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填写并打印《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需粘贴2寸近期彩色证件照,另外携带两张照片,三张照片须为同一底版。

报名时,报考人员携带填写完毕并打印的《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每份证件需提供1份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四)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考试方式

招聘分为笔试、文字录入测试及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本次笔试方式为闭卷,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形式均为客观性试题。主要涉及政策理论水平、基本法律素养、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知识的考查,本次考试不指定学习范围,不发放学习资料。考试时限为6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于2018年 6月11 日以后登录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查询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准考证等信息。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3、笔试分数线的确定及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本次考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在笔试结束后通过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文字录入测试

报考司法辅助,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进入文字录入测试。文字录入测试满分100分。

文字录入测试要求能够快速、准确对文字材料进行记录,输入法自选,考场提供Windows系统默认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五笔输入法。(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应具备的业务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重点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等。

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按照1:1.5差额确定。

(四)总成绩

总成绩为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0%+文字录入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在面试后2日内在锦州市法院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考核办法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参加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对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核、上交材料,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通过锦州市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

(一)考核合格的录用为聘用人员。

(二)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相应的保险。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业务考核与日常工作管理。

(四)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由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2526495咨询电话:2526392陈楠 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次招聘有最终解释权。

阜新太平公安分局招警务辅助人员16人

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太平区户籍公开招聘16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上进;

2、热爱太平,乐于为太平公安事业和社会发展长期做贡献;

3、身体健康;

4、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复员军人可高中以上学历)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不低于1.70米,体形端正,不超过标准体重20%,无色觉异常,矫正视力不低于4.5,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语言表达清楚,并通过招聘体检;

7、服从组织安排;

8、具有招聘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现已参加工作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责任。

报名办法

(一)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应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证明及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等相关证件原件,于2018年5月21日8:30至2018年5月23日17:00,到太平区就业服务局(太平区红树路9号13门2楼),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须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式2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公安机关进行政治审查,均无异议后,发放准考证。

考试办法

此次招聘工作根据岗位应聘人数确定考试办法。

(一)岗位应聘人数高于招聘人数比例1:1的,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体能测试结束后,依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分数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以岗位招聘实际人数 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1.5时,全部进入面试),如体能测试成绩最后一名如出现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阶段。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投掷实心球、立定跳远,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的实际岗位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果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分数相同情况,由体能测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岗位应聘人数等于或低于应招聘人数比例1:1的,采取体能测试方式进行,体能测试考试项目同上。

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针对招录人民警察部分项目单独执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需到太平区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终止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人选。

公示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事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待遇

(一)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人员,根据考生综合评价分配到相应的岗位,不服从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对服从分配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待遇

试用期及转正后,月工资为1500元(扣除社保个人承担部分),单位缴纳“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服装统一由单位提供。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成立领导小组,设立招聘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太平区就业服务局,办公电话:0418-6537659;

(二)相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区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xtp.gov.cn/)和区人力资源市场电子屏幕实时通知考生,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本招聘简章的解释权归阜新市太平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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