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记者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日前,我市确定7家健康扶贫定点医疗机构,设立贫困患者“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开展多项减免和重大疾病兜底保障救治措施,增强贫困人口的获得感。
抚顺市健康扶贫定点机构为:市中心医院、抚矿总医院、市第四医院、市第五院、市传染病院、市眼病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主要救治经县区转诊到市级医院患重大疾病的贫困患者。各定点医疗机构对食管癌、胃癌、胃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癌、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14种大病和肾衰透析、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等34种重大疾病按省规定的限额合理救治,所发生的费用经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补偿后,限额内剩余个人自付合规部分由健康扶贫专项资金予以补偿,限额外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由健康扶贫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此外,患有慢性阻塞肺气肿、尘肺、先天性心脏病、急性心肌梗塞、风湿性心脏病等94种疾病的贫困患者,均可到上述扶贫定点医院进行救治,所发生的合规费用由健康扶贫专项资金予以全额兜底,非合规费用由定点医院兜底补偿。
据了解,7家健康扶贫定点医院将对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在原有就诊程序基础上,定点医院需对贫困患者提交的“明白卡”和身份证与新农合系统进行核实验证。贫困患者住院免交住院押金,不缴纳住院期间医疗费用,出院时经过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健康扶贫专项补偿后,由定点医院进行兜底补偿,患者基本零负担出院。
健康扶贫定点医院还对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实施免收挂号费、院内会诊费、肌肉注射费、一般物理降温费,CT和MRI检查、床位收费、手术治疗和血常规等40项临床检验项目减收20%的减免优惠政策,设立贫困患者“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设立健康扶贫诊室、病房及绿色通道;实现新农合、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