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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任性!强行上下地铁等或将被记入不良记录

时间:2018-06-03

别再任性!强行上下地铁等或将被记入不良记录

近日,一段“女子地铁丢手机扒车门20分钟不让走”的视频在网络上引起热议。事情发生在5月21日,上海广兰路地铁站。一位年轻的女乘客手机被偷,于是扒着车门大闹,导致车辆延误近20分钟。

对此事件,24号,上海轨交警方发布通报称,5月21日18时50分,乘客邓某(女,31岁)在轨交二号线广兰路站(往浦东机场方向)站台处,以手机被盗为由,不听车站工作人员劝阻,强行用手扒阻车门关闭,影响列车正常运营9分钟。

轨交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其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处以行政罚款。邓某已认识到自身行为造成的运营隐患和不良影响,自愿认错接受处罚。另外,轨交警方已接报受理邓某手机被盗一案。

警方提醒

轨道列车是公共交通工具,列车行驶途中乘客如遇突发事件可及时拨打110报警或地铁热线求助,切不可因个人原因影响列车正常运行,违者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交通运输部日前公布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明确禁止了9类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包括:

(一)拦截列车;

(二)强行上下车;

(三)擅自进入隧道、轨道或者其他禁入区域;

(四)攀爬或者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等;

(五)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六)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出入口5米范围内停放车辆、乱设摊点等,妨碍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

(七)在通风口、车站出入口50米范围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和腐蚀性等物品;

(八)在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冷却塔周边躺卧、留宿、堆放和晾晒物品;

(九)在地面或者高架线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

七月一日《规定》实施后,这些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行为的乘客将被记入“不良记录”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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