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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辆电动车因为充电时间过长突然起火,导致其停放的彩钢棚发生火灾,幸好消防人员及时赶到,火灾中无人员伤亡。
5月26日早5时39分,辽阳市太子河区望水台街道王家村一处民房起火。白塔公安消防大队铁西中队立即出动一辆抢险救援消防车、二辆水罐消防车、十名消防员赶赴现场。
“现场浓烟滚滚,不时有爆炸声音响起,过火面积为10多平方米,我们立即用水枪对准着火点及过火面,持续喷水灭火。后经侦查,发现为两辆电动车由于充电时间过长起火,导致其停放的彩钢棚着火。”消防人员介绍。
目前,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电动自行车生产和消费国,年产量和消费量占世界总产量和消费量的比重均超过90%。中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2.5亿辆,年产能3200万辆以上,
电动车因价格便宜、骑乘简单、停车方便,成为许多人的出行工具。随着电动车数量的增加,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特
别是在一些安全条件较差的城中村、居民楼,极易造成亡人火灾事故。
记者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网看到,2013年至2017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造成死亡8431人、受伤6.35万人、直接财产损失1.11亿元;5年来,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年均分别上升8.6%和13.5%。
近几年,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逐渐增多,多次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据统计,2013年至2017年,电动自行车引发一次性死亡3人及以上的火灾事故累计达到34起,共造成158人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17年12月29日发布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中提到:应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对违反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月27日,记者在辽阳部分街道随机采访了数名骑电动自行车的车主,询问他们对电动自行车的行驶规范及安全规范的了解程度。
“赶时间也不能违章啊,交警看到还得批评教育、罚款不说,对自己的人身安全也不负责任啊,出了事可不是本人的事,是一个家庭的事。”
市民崔先生认为,电动车应该停放在指定地点,在安全位置充电,充电时应严格按照说明书指示,一般不超过8小时。
而部分市民表示:因为放外面怕丢,所以他们都把车子停放在楼道,从楼上拉一根电线充电。
消防人员提醒:在给电动车充电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不要把电动车充电器放在电动车内充电,充电器最好放在容易散热的通风处,避免狭窄、密闭的环境。同时,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充电时间不宜过长,一般控制在8小时之内。尽量不要在晚上充电,因为晚上起火不易及时发现,会增加火灾事故的危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