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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发布8起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18-06-13

根据《本溪市深入开展纠正“四风”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本溪市开展“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规定,经本溪市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对8起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一、本溪满族自治县就业服务局工作秩序不规范的问题

4月23日,省“办事难”专项整治工作组对本溪县就业服务局办事窗口进行暗访时发现,该局10个办事窗口中只有4个窗口有人办公,其余窗口空岗,存在服务窗口工作不规范、管理不到位问题。

二、桓仁满族自治县国土局、就业服务局工作秩序不规范的问题

5月7日,桓仁县纪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营商局联合对窗口单位检查时发现,县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发证室工作人员、县就业服务局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存在工作期间闲聊、玩手机,不主动接待办事群众的问题。

三、平山区政府对上级交办案件办理不力的问题

平山区政府在办理省营商局交办的关于环球宾馆的投诉案件中,态度不端正,工作不积极,对企业的诉求“推拖绕”,违反《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投诉人的规定,不主动与企业沟通调查取证,向市委督查室、市营商局报送的核查报告中有多处虚假内容,经市营商局2次召开协调会3次督办,始终未作出最终答复,导致此案迟迟无法办结,投诉人多次到省、市营商部门并最终向中央巡视组反映情况,造成不良影响。平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作为企业房产管理者,无视双方处于诉讼期间的事实,非但不主动研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向企业下达通知要求限期腾退房屋,该办公室主任孔庆孝对待企业态度粗暴,竟然说“只要我在位一天,谁来也不好使,租谁也不租给你,就是省长来也不行”,激化了企业和政府的矛盾。

四、平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永丰所行政行为程序违法的问题

平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永丰所在办理某消费者的投诉案件中,作出的书面答复没有交代诉权,程序违法,致使投诉人因申请行政复议多次折返于平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市工商局等部门,造成不良影响。

五、明山区人社局工作人员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明山区人社局驻行政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孙伟航在为居民办理业务时吸烟,未严格遵守接待服务行为规范,后该名同志在窗口服务时吸烟的照片流转于朋友圈,造成不良影响。

六、溪湖区窗口单位工作秩序不规范的问题

5月18日,溪湖区委、区政府“办事难”工作督查组在对窗口单位暗访检查时发现,溪湖区行政服务大厅上午受理业务时间为8:30至11:20,午休时间过早,存在作息时间不规范的问题;区人社局、民政局存在人员休假不在岗或在行政服务大厅轮值期间不填写人员去向的问题。

七、南芬区林业局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南芬区督查室、营商办开展“纠四风”、“办事难”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工作中,于4月27日、28日两次到区行政服务中心进行明察暗访,发现区林业局驻中心工作人员郑海燕三次脱离窗口,既不刷脸,也不请假,不知去向。

八、高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工作人员收受企业财物的问题

省营商局明察暗访发现,高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工作人员于恩军在办公室为某企业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时,接受企业人员的购物卡一张(面值1000元),并承诺为其尽快办理手续,违规收受企业财物,增加了企业负担。

上述问题突出反映出个别地区、部门在推进“纠四风”和“办事难”专项整治工作、办理企业和群众投诉案件过程中思想不够重视,态度不够端正,服务意识淡薄,纪律观念松弛,工作敷衍了事,不仅损害了企业和群众利益,也影响了政府公信力,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扎实开展“纠四风”和“办事难”专项整治工作,坚决从思想上、源头上彻底根除“四风”“办事难”顽疾,推进我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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