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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人投诉沈阳车辆段夜间施工扰民 执法遭拒

时间:2017-04-26

  “现在终于弄明白了,不是你们不作为,是你们作不了为。”在辽宁省沈阳市环保局皇姑分局的执法人员电话对信访人包女士讲述连日来的执法过程,并表达歉意后,包女士终于表示了理解,并表示要向铁路部门和上级环保部门继续反映该问题。

  信访人深夜投诉,环保人检查受阻

  3月27日0:32,正在值班的沈阳市环保局皇姑分局执法人员接到市环保投诉平台12369通知,包女士投诉沈阳铁路局沈阳车辆段夜间违法施工。“施工噪声太大了,家里孩子老人一晚上都睡不好觉,你们快到现场来看看吧。”

  3月27日一上班,皇姑分局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王飞就与沈阳车辆段环保负责人程某电话取得联系,要求其到环保部门来配合调查。

  让王飞没想到的是,程某不仅没按照承诺及时到环保部门接受处理,还从此不再接听电话。

  3月28日下午,执法人员来到沈阳车辆段东门进行执法检查,在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并说明来意后,该单位门卫以须得到单位负责人同意为由,拒绝执法人员进入厂区检查。

  执法人员再次尝试与负责人程某联系,多次拨打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执法人员因受阻扰未能进入厂内检查。

  信访人再次投诉,公安也无能为力

  3月30日22:05左右,皇姑分局执法人员接到市环保投诉平台12369通知,包女士再次投诉沈阳铁路局沈阳车辆段夜间施工扰民。

  22:40左右,皇姑分局夜间执法人员侥幸进入工地施工现场。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了3处夜间违法施工作业地点,并录像取证,同时制作《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检查(勘查)笔录》,由夜间违法施工建筑方沈阳铁建某公司现场负责人丁某某签字。由于丁某某不是施工方领导,执法人员无法当场下达处罚决定,只作了记录,施工也未能及时制止。

  按照程序规定,执法人员当场要求该工地施工项目经理于4月1日上午会同甲方(沈阳铁路局沈阳车辆段)到皇姑分局配合调查。

  3月31日下午,两名执法人员第二次来到现场,要求进入厂区检查,却再次受阻未能进入。执法人员随后拨打了110报警,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陵东派出所干警到现场协助沟通铁路方面公安,仍然未能进入。

  4月1日上午,皇姑分局执法人员又多次与丁某某电话联系,要求其到环保部门配合调查,丁某某以各种理由表示拒绝。

  当场撕毁决定书,违法行为还在持续

  4月1日下午14时,皇姑分局执法人员王飞、周国安、彭凤武3名执法人员第三次到达沈阳铁路局沈阳车辆段,并现场送达了《沈阳市环境保护局皇姑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在出示执法证件并说明来意后,该公司保安再次以须得到公司负责人同意为由,拒绝执法人员进入厂区检查(已全程录像取证)。

  因再次受阻扰未能进入厂内检查,执法人员现场采取了留置送达方式,在车辆段门口张贴了《沈阳市环境保护局皇姑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进行现场拍照、视频留取证据。

  可让执法人员没想到的是,沈阳铁路局沈阳车辆段内部人员强行将刚刚张贴的决定书当场撕毁,同时口出狂言并当场辱骂执法人员(已全程录像留证)。

  据了解,此前经现场查实,皇姑分局认定沈阳车辆段有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其一,噪声扰民。环保部门两次接到群众投诉,反映该单位院内违法建筑施工,噪声扰民。其二,未经环评擅自开工建设。该单位院内新建项目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擅自开工建设。其三,阻碍执法。执法人员对该单位夜间噪声扰民行为进行现场检查,该单位拒绝执法人员进门。

  皇姑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汪迪告诉记者,因沈阳铁路局沈阳车辆段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目前该局已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建设该项目,并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

  “不能辜负信访人对环保部门的信任,一定要早日制止违法行为,还老百姓一个安静的夜晚。”汪迪告诉记者。

  截至记者发稿时,该单位的违法行为还在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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