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盘山县甜水镇大台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树祥,报账员李红梅虚报冒领补偿款问题。2011年大台子村在重新划分土地期间,村委会将村民孙某的30多亩土地开荒重新划分,孙某找到大台子村村委会想要回土地。时任村书记刘树祥在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私自决定给孙某重新分地。2011年大台子村进行盐田复垦过程中,时任村书记刘树祥让报账员李红梅多申报了96亩盐田地,虚报冒领补偿款34.995万元,并且将此补偿款设为账外资金,用于偿还大台子村的欠款以及村委会日常开销。2018年1月,刘树祥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李红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双台子区陆家镇农业水管站原副站长孙长秘未按照规定处分村集体财产问题。2004年12月,时任东洼村村委会主任孙长秘在代表东洼村委会处分村集体财产前,在未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且未对炼油厂的价值进行评估的前提下,将东洼炼油厂变卖。2018年4月,孙长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兴隆台区兴海街道水木清华社区书记刘娜娜越权签订合同问题。2017年11月,刘娜娜利用职务便利在水木清华物业提供的《关于对水木清华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考核评定的申请》上加盖水木清华社区公章,并代表水木清华业主委员会在未召开业主大会、未通过业主投票表决的情况下与某物业公司签订了委托物业管理合同。该合同将原有物业费调高,物业公司以此对小区物业费进行涨价,造成小区业主多次群体访。2018年6月,刘娜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大洼区赵圈河镇水利站站长李洪岩,财政所所长、核算中心主任杨素香违规套取、核销资金等问题。2012年至2015年,李洪岩先后承包赵圈河镇政府桥涵闸站维修、清淤等工程,涉及金额140.18万元。2016年底,赵圈河镇在结算李洪岩工程款过程中,杨素香建议以开具工程发票、采购物资发票的形式用专项资金核销,李洪岩采纳建议共计核销工程款131.33万元。2017年4月至5月,李洪岩先后两次从大洼县世达物资经销处虚开电缆发票25323.19元,实际电缆花销11600元,李洪岩多开13723.19元用于个人花销。2018年3月,李洪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款13723.19元;2018年2月,杨素香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辽河口生态经济区苇海集团办公室副主任杨玉付帮助东郭苇场土地工程开发公司原经理张作才违规套取资金问题。2015年10月至2016年,杨玉付在东郭苇场工作期间与东郭苇场土地开发公司签订三份虚假合同,帮助张作才套取公款合计372950元。2018年3月,杨玉付受到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