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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18-08-25

1.锦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张杰借学习考察之机旅游问题。2017年6月,张杰带领分公司经理等人在呼和浩特市学习考察结束后,在未经上级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到延安、西柏坡等地旅游,并同意核销差旅费17034元。张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核销的差旅费被收缴上交市财政。

2.义县人民法院七里河法庭书记员张志涛接受案件当事人宴请问题。2017年9月11日,义县人民法院七里河法庭书记员张志涛在给原告解某某送达法院传票过程中,接受解某某宴请。张志涛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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