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万元悬赏金等你来拿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9月11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举报被执行人大连益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线索的悬赏公告。执行标的额人民币270万元。根据公告规定,在线索真实有效且经法院查证属实并通过该线索执行到位后,举报人最高可获得执行标的额10%(也就是27万元)的悬赏金。各位知情的亲们,赶紧行动吧,27万元的悬赏金正等着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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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在执行工作中实行悬赏制度的规定(试行)》规定,对经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报告和执行法院查找,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其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权的案件;被执行人失踪或下落不明,且无法查证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案件;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或有隐匿转移财产嫌疑且未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如实申报其财产状况的案件,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可以采取悬赏执行的其它案件,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悬赏执行。悬赏执行的对象,包括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等。
对于符合举报人所提供的财产线索是真实且系合法取得、举报的财产经依法处分并已经变现,且该举报的财产不属于申请执行人已提供的、被执行人已申报的、人民法院或其它机关正在查封、扣押的范围以上悬赏金领取条件的举报人,执行法院将在举报的财产处分变现后15日内,从执行款中提取悬赏金支付给举报人。执行法院工作人员将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