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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18-09-20

1.东港市新立学校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9月至2017年5月,东港市新立学校违反相关规定,将师生服务部收入放置账外管理,并将部分资金用于发放教职工考勤奖、就餐管理费等补贴。郑大勇作为新立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凤城市四门子镇湾垅地村委会委员卢政辉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8年7月12日,卢政辉借其女儿升学之机,违规操办“升学宴”20桌,收受他人礼金11,000元。卢政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礼金。

3.凤城市青城子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罗罡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6年1月至11月,罗罡违反相关规定,安排他人采取少报青城子中学食堂收入的方式,套取食堂结余款,用于发放补助和招待支出。同时,罗罡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罗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宽甸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陈祥杰,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周春平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陈祥杰、周春平在教育局任职期间,分别收受价值1800元的礼品、礼金。同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致使教育局多名党员干部收受下属学校礼品、礼金。陈祥杰、周春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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