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全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在沈阳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精神,就《辽宁省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征求意见,部署工作。
今年是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大考”之年,共有9个省会城市、98个地级市、14个直辖市城区、161个县级市和县作为提名城市、城区参加评选。从我省工作基础看,沈阳市上一届成功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大连市连续四届蝉联全国文明城市,鞍山、丹东、营口、辽阳、盘锦、葫芦岛今年冲刺全国地级文明城市。盘锦市在2016年的测评成绩中位列全国第8位,竞争优势明显,鞍山市、辽阳市分别位列第25位和28位,具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良好基础和有利条件。
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新形势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新任务新目标新要求,认真对照新修订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制定高标准的工作目标和切实有力的推动方案。要清醒认识我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树立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逐级压实责任,发动群众参与,加大宣传力度,开创全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