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根据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9月份该局共公示了4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计抽检1189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1047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3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8.76%;普通食品抽检142批次(其中包括30批次月饼食品监督抽检),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抽检合格率100%。
抽检食用农产品包括蔬菜、水果、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鲜蛋共5大类;抽检场所涉及主城区农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鲜超市等;抽检普通食品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冷冻饮品、薯类及膨化食品、豆制品、水产制品、酒类、特殊膳食食品、饮料、蔬菜制品、餐饮食品共11大类。
其中,抽检韭菜、茄子、黄瓜等蔬菜类样品626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产品分别为韭菜、豇豆、芹菜、生菜、普通白菜(小油菜)、普通白菜(小白菜)和青菜,不合格项目为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氟虫氰、啶虫脒和毒死蜱;抽检猪、牛、羊肉、猪蹄等畜禽肉及畜禽内脏样品17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产品为猪肉,不合格项目为磺胺;抽检鱼、虾、蟹、螺、贝类等水产品样品10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产品为夏夷贝,不合格项目为镉;抽检鸡蛋等鲜蛋类样品36批次,抽检苹果、雪梨、橘子等水果类样品10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在普通食品抽检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冷冻饮品、薯类及膨化食品、豆制品、水产制品、酒类、特殊膳食食品、饮料、蔬菜制品、餐饮食品共11大类食品全合格。抽检产品信息等详细情况可登录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查看(通告号:2018年13号-2018年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