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男子李某某今年60岁,小学文化,无业。他无证驾驶没有牌照的三轮车,结果出了大事。
2018年3月13日晚6点半,李某某驾驶前车架为黄灰色的三轮摩托车,由北向南行驶在佟高线上,当时车上还载着两人。行驶至辽阳县小北河镇马家村路段时,与一位年近八旬的老太太相撞。肇事后,李某某驾驶车辆离开现场。
晚6点39分,一位路人在辽阳县小北河镇马家村路段见到被撞的老太太满脸是血坐在地上。晚6点50分,该路人先向辽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报指挥中心报案,又拨打120急救电话。随后老太太被120拉走。
遗憾的是这位老人在入院当日死亡。经辽阳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老人系因失血性休克死亡。经辽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调查及认定,肇事司机李某某承担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2018年3月22日,李某某被辽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抓获归案,行政拘留二十日。于2018年4月23日被辽阳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案后,李某某赔偿被害人近亲属120000元,并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了谅解协议。
2018年8月9日,辽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对本案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