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13时许,元宝分局兴东派出所接到报案称:在亿龙国际附近,被害人关某因琐事与一男子发生争吵,并被该男子推倒在地,导致右侧三根肋骨骨折。民警到达现场后嫌疑人已离开现场,为了进一步固定证据,办案民警立即调取周边监控录像并将嫌疑人清晰图像发至“百万警民微信群”征集线索。
8月23日,一群众举报称该男子系李某(65岁,丹东人,无业),刚刚从青岛回来。在得知此情况,办案民警立即到李某的家中将其抓获。
10月23日,被害人关某的伤情经鉴定系轻伤二级,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对7月21日对关某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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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斗殴行为(仅发生受伤结果未导致死亡)在《刑法》中主要涉及的罪名是【故意伤害罪】,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要看人体损伤结果为几级。
根据2014年1月1日起颁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之规定,人体损失程度由重至轻划分为重伤一级、重伤二级、轻伤一级、轻伤二级和轻微伤五个等级。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每个等级所指向的伤势程度及相应的刑事责任:
重伤一级、重伤二级
重伤一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严重危及生命;遗留肢体严重残废或者重度容貌毁损;严重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
重伤二级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危及生命;遗留肢体残废或者轻度容貌毁损;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
面临刑事责任: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伤残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轻伤一级、轻伤二级
轻伤一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
轻伤二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面临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轻微伤
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