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彰武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来到申请执行人肖某家中,为其送去近100万元执行款。
瘫痪在床的肖某接过执行款的一刻喜极而泣:“太感谢了,正是有了你们的不懈努力,我才如愿拿到了赔偿款!”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肖某是一名塔吊操作人员,2014年8月在工地施工时从塔吊上坠落,造成三级伤残、胸部以下瘫痪,遂将沈阳某建筑器材租赁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彰武县人民法院判决该公司赔偿87.6万元;此外,从2017年4月26日起,需在每年5月份一次性预付肖某下一年度的伤残津贴2.88万元、生活护理费1.33万元。
然而,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按判决履行。彰武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多次往返沈阳、天津等地进行实地执行,最终将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某某在机场抓获。董某某表示悔悟,决定给付全部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