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某,男,系辽宁忠旺集团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电气动力部工程师。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2018年3月23日被抓获归案,同年3月24日被刑事拘留,4月27日被依法逮捕。
2012年6月25日,周某某被辽宁忠旺集团任命为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电气动力部主任,负责循环水、污水处理、消防水、压缩空气、空调、公司楼采暖等公共服务设施招标的前期技术交流工作、设备验收工作等。周某某在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共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业务往来企业给与的贿赂款11.2万元。2018年3月23日,周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18年6月11日,周某某的家属代其向公安机关上缴了全部赃款,公安机关将上述赃款发还辽宁忠旺集团。
2018年10月11日,辽阳市宏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对本案判决如下:
被告人周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