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辽宁新闻

同屋相住竟然暗下“黑手” 丹东男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时间:2018-11-10

11月6日16时许,凤凰城派出所辖区居民荣某报警称,在其租住的富民小区的一间出租屋插间内,其手机、手表等物品被盗,损失物品价值人民币2000元。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确定同住出租屋不同插间的赫某有重大嫌疑,遂将其传唤到派出所。经审讯,嫌疑人赫某供认,11月2日和6日两次趁荣某不在房间之际,用自己插间的钥匙将荣某房间门打开,偷走一部手机和一块手表。

目前,犯罪嫌疑人赫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 上一篇:锦州电动车与出租车发生碰撞 两车双双受损
  • 下一篇:暖气维修工遭遇酒懵子被打 丹东警方迅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