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丹东市公安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侦破“11.03”故意杀人碎尸案情况。
11月3日,丹东振安区同兴镇120路公交车总站附近出现装有部分人体尸块的黑色包装袋。
丹东公安迅速组织警力全力侦办此案,历经四天五夜的缜密侦查,于11月8日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秋(女,49岁,凤城人)。
11月3日18时许,振安分局同兴派出所接110指令称,在同兴镇日新村7组道边发现抛扔的用黑色塑料袋包装的人体尸块。
接到警情后,市局刑侦支队朱崇明支队长、技侦支队曹毅支队长、振安分局迟斌政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开展现场勘查和侦破工作。经现场勘验和法医检验,确定为杀人碎尸案件,并立即上报情况。
市委书记葛海鹰作出批示:“市公安局要迅速组织人员力量,全力侦破案件,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丹东警方在同兴派出所成立了“11.03”故意杀人碎尸案指挥部,组织80余名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现场勘验、视频追踪、群众走访等相关工作。
专案组经过四天五夜的连续奋战,于11月8日9时许,在振兴区青年大街25号楼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秋抓获。
经讯问和查证,犯罪嫌疑人张某秋对其故意杀人碎尸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与被害人石某(男、52岁、凤城市鸡冠山人)在网上相识并同居。期间被害人石某利用犯罪嫌疑人张某秋的性爱视频威胁张某继续与其保持同居关系。犯罪嫌疑人张某秋为摆脱被害人石某,于11月2日在振兴区某小区二人租住的房间内,趁石某休息之机,将石某杀害后肢解尸体,分成多个部份,分多次乘坐公共汽车到丹东市区不同地点抛尸。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