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这名男子的胆子可真够大啊,不仅冒出警察还抢劫、打人……近日,法院开庭宣判。
2016年3月18日13时许,敖某伙同王某驾驶别克轿车到鞍山市铁西区富强街,看到从一家洗头房后门出来的刑某,敖某等人上前谎称其是铁西分局警察并将被害人刑某带上黑色别克轿车,在行驶途中敖某等人对刑某辱骂并称:“嫖娼罚款3000元,要不拘留15天”,刑某称其没有钱并承诺到其曾经打工的建通批发部借钱,敖某、王某一等人带刑某至铁西区建通批发部借钱,被害人借钱无果,敖某等人对其殴打,敖某权将刑某兜里800元人民币抢走。
法院认为,上诉人敖某伙同他人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在实施上述行为中使用暴力,抢劫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
敖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