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23时许,清河城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在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清河城望城村,张某(化名)家三块门玻璃被他人用石头砸坏。接到报警后,民警许佩强、张震立即出警并到达现场。
因夜已深,张某已经熟睡,听到门玻璃被砸起身时砸玻璃的人早已逃之夭夭,虽然损失不多,但是张某却受到惊吓,情绪难以平复。民警一面安抚张某的情绪,一面对现场进行细致地查看。民警借助着月光,仔细搜寻着现场留下的蛛丝马迹。经过二十分钟的查看,民警发现在张某家门玻璃碎片上有一点新鲜的血迹,民警判断,这极有可能是嫌疑人作案时留下的,民警立即将血迹提取。
经对张某询问,张某向民警透露,其曾与同村的李某(化名)有过矛盾,所以怀疑是李某所为,但是李某拒不承认,又没有其他证据。了解这一情况以后,民警来到李某的家中,对李某进行血样采集,面对民警的突然来到,李某虽然心生狐疑,但还算配合,民警顺利采集到了李某的血样。之后民警火速将李某的血样和现场采取的血迹一并送至本溪县公安局刑侦技术部门进行比对。
一个月以后,血样对比结果出来了,现场提取的血迹正是李某遗留的。民警立即将李某传唤至派出所,在证据面前,李某无法辩解,李某供述,不久以前因琐事与张某产生矛盾,后心生记恨,便趁着黑夜用石头砸碎了张某家的玻璃,没想到,自己的手被玻璃碎片划破了,遗留的血迹成为了破案的关键。
最终李某于近期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