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引导企业在提高生产规模和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国家收入分配政策,依据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我市确定了2018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0%、中线为7%、下线为4%。
工资指导线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调控企业工资分配、促进职工工资适度增长的重要措施。企业可结合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