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新民市委、市政府自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坚决维护”的具体行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把准政治方向,坚决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压实第一责任全力组织推进。
一是坚持抓高位部署。市委书记周鹏举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拥护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各种重要会议和重要场合反复强调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意义,并多次对我市作出批示,要求全市上下将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全力组织推进。市委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周鹏举任组长的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常委会议13次、书记办公会议6次,及时研究解决经费保障、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等重要问题,落实专项经费160万元,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成立了市、镇(街)两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不断夯实“四个责任”(即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部门主管责任、属地主体责任、市委政法委牵头抓总责任)。
二是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突出工作实效,建立工作动态通报制度,定期将市委、市政府、市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29个乡镇(街道)、30余家成员单位工作动态进行通报,并在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进驻我省督导期间,启动日报告、日调度,推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一把手”真正重视、负起责任。强化结果运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各乡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之一,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查究,对推动扫黑除恶工作缓慢的3个乡镇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三是坚持抓督导。市委书记周鹏举亲自牵头,高规格组建由副市级领导任组长的市委督导组,按照“四项督导”要求(政治督导、责任督导、问题督导和成效督导),采取到镇、进村、入户模式,对全市29个乡镇(街道)进行了全覆盖式督导,推动边督边改、即查即改。全市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比照市级模式,组成乡镇(街道)层面督导小组,进村、入户、访群众,对本地区全部村、社区进行逐一督导检查,严格落实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要求。
四是坚持抓基层组织建设。围绕班子建设、涉黑涉恶、违纪违法等问题,对村(社区)进行拉网式排查,精准识别28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和8个已处置村干部村,实施市级领导包保、第一书记驻村指导等制度,建立台账,一村一策,目前28个村基本实现转化。注重“扫”“配”并重、同步推进,深入开展村“两委”干部涉案情况核查处置工作,对所有村“两委”人员、党代表、党员等进行了深入排查,对排查出的不合格的村(社区)干部,迅速予以撤换调整,确保队伍稳定有力。充分发挥第一书记作用,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的方式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开展涉案村的案件宣传反馈工作,为群众做好跟踪解释工作,消除群众疑虑,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支持度。